宋清輝遭到胖東來起訴,現在應該一審判決過了,結果如何,還不得而知,既沒有看到胖東來發布消息,宋清輝本人也沒有說。但是很明顯,宋清輝肯定敗訴。
不是我能掐會算,料事如神,因為我知道宣判結果與宋清輝的情緒是緊密聯系的。現在宋清輝非常激動,情緒特別大,這就說明他敗訴了,否則他會歡天喜地。
4月3日,宋清輝發了一篇文章,但最后備注卻是4月2日寫的,如下。4月2日,即是一審開庭時間。但這篇文章,看不出是庭審前寫的,還是庭審后寫的。
我推測可能是庭審前寫沒來得及發,或者當時還抱有一絲勝訴的希望,而庭審后雖然希望破滅,到當時事情多、心情不好,又忘了發,所以才在第二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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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篇文章以及相近時間內發的其他帖子里,宋清輝都顯得情緒特別激動,雖然隔著屏幕,但透過字里行間,那種氣憤像磁場一樣真實可感,富于想象力的人,很容易想象出宋清輝惱羞成怒的樣子。
在這種躍然紙上的憤怒之下,宋清輝說了一些過分的話,明顯是失去了理智。
比如“公開處刑”“私家保鏢”“司法定點清除”“跨省圍獵”“司法工具化”“公權力被資本俘獲”等,還有其他帖子里反復說“我無罪”,以及不怕坐牢、做好家破人亡準備之類的,這些說法完全是情緒化的不理性、無邏輯之表達,說句不好聽的,這有點氣急敗壞氣昏頭的樣子。
而且,宋清輝還又一次說到了自己的兒子之死,這已經是近幾天反復提及的事了,可是,這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攪和在一起,除了能博取同情之外,沒有其他意義,反而還可能會讓人覺得邏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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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勸一勸宋清輝:
第一,先冷靜下來,理清思路,分清哪些是現實,哪些是自己緊張、激動情緒下產生的幻覺。
比如,要搞清楚,胖東來起訴,先不管有沒有理,總之人家屬于依法起訴,你如果不服,認為對方是誣告,可以上訴,或者反訴。法律不是胖東來制定的,法院也不是為胖東來開的,魏都區法院更不是終審法院。法庭上講證據,講邏輯,講道理,你盡可以擺事實講道理。
再比如,胖東來起訴要求賠償的是50萬,不是一百萬,你不能拿“百萬”嚇唬自己,或者誤導網友。
再比如,胖東來起訴,案件由魏都區法院審理,這符合屬地管轄的原則,你不能無憑無據說“私家保鏢”“司法工具化”“公權力被資本俘獲”等,這些話說出來,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沒有證據就是污蔑。
再比如,這是民事訴訟,你即便敗訴,也不過是賠錢、道歉,這是違法,不是犯罪,根本用不著坐牢,用不著背負枷鎖,更不至于家破人亡,不要自己嚇唬自己,或者不要夸大其詞誤導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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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這件事情最終必得依法解決,耍脾氣,鬧情緒,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是沒用的,這不是“誓死抗爭”的事兒。
這世上,是非對錯,還真不是每個人自己能說了算的。如果每個人都能自己說了算,那么胖東來說的就也是對的。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時候,必須由法律說了算。你不服,我不服,大家都不服,法律還沒轍,這不亂套了嗎?
不服就上訴,不上訴那就必須切實履行法律判決,如果不履行,會被標記為老賴,法律還會強制執行,這樣一來,失去征信,后果更嚴重,以后還怎么混?
作為一名經濟學家,雖然是自封的,但是這個賬還是該能算過來的。宋清輝床頭經濟學,宋清輝佛教經濟學,這些都能研究,難道不知道好好研究一下宋清輝官司經濟學嗎?
我還從來沒見過硬扛硬賴就能躲過去的,別拿法律不當回事,如果藐視法律,法律可不慣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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