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年底將代表藍白陣營爭取連任,對決已被民進黨提名的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原本勝券在握的高卻因和親綠側翼陳時奮的誣告案官司,二審遭判有期徒刑6月,若在年底選前三審定讞,恐將影響高連任資格。為此,民眾黨臺民意機構黨團近日出手修改“選罷法”第26條,如獲藍營支持,便可為高虹安解套。
高虹安原為臺灣民眾黨籍,她因民代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在2024年7月一審遭重判后,隨即宣布退出民眾黨,專心打官司,但在2025年12月二審貪污罪獲判無罪逆轉勝后,直到現在仍未回復民眾黨籍。高曾為此解釋,復職后先以市政優先,黨籍與選舉相關問題會再與民眾黨中央討論,但民眾黨仍視她為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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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職后鮮少出席白營政黨活動的高虹安,23日特別到桃園為白營小雞站臺,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等人互動良好,引發外界聯想。沒想到24日就傳出民眾黨團有意在本周將白營版本的“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排入“院會”表決。
高虹安過去因不滿旅美學者陳時奮指控她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提告誹謗獲不起訴后,反遭陳自訴誣告,高一審遭判10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6月。因誣告罪最重本刑7年,并未符合得易科罰金條件,所以若該案三審維持原判,即便檢察官準許高“易服勞役”,高若在9月4日候選人登記截止日前無法服滿勞役時數,則無法登記參選,將為高的連任之路帶來極大變數。
臺民意機構“內政委員會”4月23日在審查“選罷法”第26條時,朝野原本已對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可參選公職達成共識,但民眾黨團卻堅持將放寬參選對象資格也納入“受易刑處分者”,但朝野未能達成共識,因此便將白營版本的修正草案送交朝野協商。
根據“職權行使法”第71-1條規定,議案若送交“黨團協商”,自協商日起必須經過1個月的冷靜期,在此期間,該法案無法在院會進行二、三讀表決,但若1個月后仍無法達成共識,則可交由“院會”處理。因民眾黨團將“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送交朝野協商至今已超過一個月的冷凍期,因此最快本周藍白陣營便可將該法案排入“院會”表決。
民眾黨版的“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若獲得藍營支持,藍白在人數優勢下,應可輕易三讀通過,而不管行政機構有無提出覆議,最快在一個月內便可讓該法案公布生效。高虹安的連任變數也可因此解套。
來源:中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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