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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張小麗(化名)把短視頻平臺告了,聲稱自己瞞著母親,用母親手機號注冊3個賬號,兩年內私自充值310余萬元打賞主播,主張自己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相關消費未經監護人同意,要求平臺全額退款。
平臺應訴后核查流水發現,3個涉案賬號實際充值金額并非310萬,而是560余萬元。法院進一步溯源核查同一登錄設備,發現還有一個父親實名的賬號,額外充值打賞90余萬元,四賬號總消費金額達650余萬元。
庭審中,母親堅稱不知情、未參與消費。但法院調取證據戳穿其謊言:消費過程中平臺多次觸發人臉識別核驗,父母二人累計刷臉超20次。同時,涉案賬號評論、消費記錄均暴露成年人使用痕跡,包括上班通勤、養娃等生活表述,還直白留下“用未成年人身份造假申請退款”的言論。
此外,起訴維權期間,相關賬號仍繼續大額充值16萬余元。
法院綜合全部證據認定,涉案四個賬號主要由父母二人實際使用、操作,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大額打賞為女兒私自操作,原告需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最終駁回全部退款訴求。目前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網絡沖動消費值得保護,但部分成年人惡意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機制,將自身消費甩鍋孩子、虛假訴訟,屬于不誠信行為。情節嚴重者,將面臨法院訓誡、罰款,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告誡家長,切勿隨意泄露支付密碼、為孩子網絡消費刷臉背書,做好家庭教育和監護工作,多給予孩子現實陪伴,引導孩子樹立正確消費觀。
來源:中國青年報 廣州日報
原標題:《一家三口打賞主播650萬,“甩鍋”孩子要求退款!法院查出父母刷臉20余次》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龔紫珺 陳莉 整合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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