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婚慶公司的林女士反映
半年前
有位新娘丟了兩只金手鐲
現在起訴了她和助理
要求賠金手鐲或者22萬左右
據《1818黃金眼報道》服務協議的甲方是新娘朱女士,乙方是一婚慶公司的林女士,甲方委托乙方為婚禮儀式提供服務。林女士是婚禮管家,主要負責婚禮流程的統籌安排等等,婚禮時間是去年12月14日,服務時長13個小時,費用合計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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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回憶事發經過,當時在新娘娘家,新娘中午拍完照后想換舒服的衣服去吃飯,化妝師就幫她把手鐲摘下來放在桌子上。林女士助理看到手鐲在桌子上,擔心被人拿走就用紙巾將手鐲包起來,給了一位穿黑褲子的阿姨,讓其保管好,“因為是在家中嘛,助理就以為阿姨是她們家親戚”林女士說。但一周后,新娘問林女士手鐲在哪里,林女士表示新娘家中沒有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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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助理小胡表示當時她告訴阿姨,這是新娘的手鐲把它放起來。但并沒有詢問阿姨是新娘什么人。小胡表示因為當時新娘家里就只有5個人,除了媽媽,家里就只有阿姨,所以她就認為這位阿姨和新娘、新娘媽媽都是認識的。遞交手鐲時,新娘和新娘媽媽都不在場,“她們一個上樓去了,一個上廁所去了”小胡說。當被問及為什么不直接交給新娘本人或者新娘媽媽,小胡表示要是自己當時能直接想到,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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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小胡的意思是,當時新娘家里沒有外人,誰能想到手鐲會不翼而飛呢?
林女士最近收到了法院的應訴通知書,她和助理小胡都被新娘起訴了,訴求是兩人賠償兩只周大福999.9黃金手鐲,重量4.017兩,或者按起訴之日周大福品牌999.9黃金時價折價賠償21.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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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表示自己想知道手鐲丟失的真相,新娘跳過了所有調查直接起訴了自己和助理,她希望有調查有立案,“以盜竊立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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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媽媽表示自己不太想討論此事,“我們已經遞交給律師那邊,你們有什么事可以跟律師去對接。”
嘉興海寧海洲派出所的民警跟記者確認,此事已刑事立案。金手鐲哪里去了,目前還在調查中。
(來源:1818黃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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