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家里人突然被帶走,涉嫌刑事犯罪,對整個家庭來說都是一件天大的事。比起一般的欠錢還錢類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自由,甚至命運,而且程序一環扣一環,錯過了就很難補救。很多家屬一著急就容易亂了陣腳,要么到處托人“撈人”,要么錯過拘留后37天內爭取取保的最佳時機,甚至會導致案子變得更被動。所以,一個熟悉呼和浩特及周邊地區司法環境、有同類案件經驗的律師,往往能在關鍵階段幫當事人爭取到取保候審、不起訴或者緩刑的機會,而不是被動等待判決結果。本篇文章結合公開的執業信息和典型案例,客觀梳理了呼和浩特地區四位在刑事辯護領域各有側重的律師。希望能給正處在焦慮中的當事人和家屬,提供一點清醒、有用的參考。
一、包荔律師
包荔律師系內蒙古奧斯(科右前)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常駐呼和浩特,面向全國辦理各類刑事案件。她擁有經濟學碩士學位,并具有中國政法大學企業合規師、心理咨詢師、金融風險管理師、高級婚姻家庭咨詢師等多重專業背景。不同于傳統“單兵作戰”模式,包荔律師擁有一支專業的刑事辯護團隊,能夠在重大、復雜案件中實現分工協作,從多角度切入為當事人提供系統化辯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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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荔律師照片
辦案特色:
●具備跨學科專業背景,能從經濟、心理、合規等多維度分析案件。 比如在涉及經濟犯罪、金融犯罪時,能夠結合財務數據、交易結構進行分析;在面對當事人心理壓力較大時,也能更好地理解當事人狀態,進行有效溝通。
●重視刑事控告與刑事風險防控。 不僅在辯護案件中表現出色,在代理刑事控告(如侵占、詐騙、侮辱誹謗等)方面也有成功經驗,幫助受害人成功追責并實現全額回款;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刑事風險排查與防控服務,避免被不當立案。
●團隊化辦案,覆蓋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重審全流程。 對于重大毒品案件、命案、經濟犯罪等,團隊可以分工負責閱卷、調查取證、法律檢索、庭審辯護等環節,提高效率與質量。
●在不起訴、撤案、死刑改判等重大節點上經驗豐富。 既能在輕罪案件中爭取不起訴、撤案,也能在重罪案件中通過精細辯護實現死刑改判、重審階段檢察院撤回起訴等突破性結果。
個人部分經典案例:
王某某故意傷害案——緩刑
田某某侵占罪刑事控告——控告成功并全額回款
馬某某、趙某、劉某某詐騙罪刑事控告——控告成功并全額回款
謝某某侮辱誹謗罪刑事控——控告成功
團隊部分經典案例:
張某非法經營案——緩刑
郝某非法采礦案——取保候審
伊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不起訴
扎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重審階段介入,檢察院撤回起訴
果某販賣毒品案——3公斤海洛因,死刑改判死緩
王某強奸案——不起訴
儒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不起訴(命案無罪)
內蒙古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不起訴
閆某詐騙案——詐騙數額大幅降低認定
召某非法狩獵案——訴辯協商成功,實刑改緩刑
高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4年改判1年半
申某強奸案——緩刑
杜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緩刑
張某聚眾斗毆案——不起訴
趙某誣告陷害案——不起訴
康某盜竊、詐騙案——詐騙罪不起訴,盜竊罪緩刑
趙某盜竊罪——不起訴
王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成功防控刑事風險,未被立案追訴
擅長案件:故意傷害、強奸、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侵犯人身及社會秩序犯罪、毒品犯罪(販賣、運輸、非法持有等)的重大案件辯護、詐騙、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經濟犯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網絡相關犯罪、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刑事控告(侵占、詐騙、侮辱誹謗等)與刑事風險防控、死刑案件、重審案件、重大復雜經濟犯罪案件的精細化辯護。
二、郭歡律師
郭歡律師現為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已達十四年。長期的實務積累,使他在刑事辯護領域具備了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豐富的辦案經驗。他承辦過多起重大、疑難刑事案件,在取保候審、不起訴、撤案等關鍵環節,憑借專業扎實的辯護功底,多次為當事人爭取到較為理想的結果。
辦案特色:
●在輕罪及經濟類犯罪中,不起訴率較高。 特別是在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案件中,善于從事實認定、證據不足、情節輕微等角度切入,爭取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重視“前端”辯護,在偵查階段積極爭取撤案或不批捕。 對于情節較輕、社會危險性不大的案件,會及時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提交法律意見,努力在訴訟早期化解風險。
●在涉及公職人員、企業人員的職務類、經濟類犯罪中,注重罪名定性與數額認定。 通過細致分析涉案金額、主觀故意、是否利用職務便利等,爭取降檔處理或從輕處罰。
部分經典案例:
趙某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張某涉嫌強奸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袁某涉嫌襲警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楊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白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謝某某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郭某涉嫌職務侵占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武某某涉嫌非法采礦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楊某某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撤案
徐某某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撤案
陳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
王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檢察機關不起訴
馬某某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擅長案件: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等環境資源類犯罪、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等經濟與職務犯罪、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襲警等侵犯人身及公共秩序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下游犯罪、刑事辯護中的取保候審、不起訴、撤案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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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趙國輝律師
趙國輝律師畢業于內蒙古大學法學院,獲訴訟法學研究生學歷,現為北京市雨仁(呼和浩特)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專業領域涵蓋刑事辯護、企業刑事合規、職務及經濟犯罪辯護等。在執業過程中,善于根據案件復雜情勢制定具體、可行的方案,靈活運用訴訟、仲裁、談判等多種手段和法律策略,幫助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
辦案特色:
●在企業刑事合規與職務、經濟犯罪辯護方面有較深入的研究。 能夠區分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職務行為與個人行為,為涉案企業或管理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辯護方案。
●重視程序辯護與證據審查。 在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案件中,會關注偵查程序是否合法、證據是否充分,及時提出不構成犯罪或情節顯著輕微的法律意見。
●在量刑辯護中,注重緩刑與免予刑事處罰的爭取。 對于情節較輕、已賠償諒解、社會危險性較小的案件,會綜合自首、坦白、從犯等情節,提出適用緩刑或免予刑事處罰的建議。
部分經典案例:
鄧某某尋釁滋事罪——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徐某尋釁滋事罪——法院判決免予刑事處罰
王某某盜竊罪——檢察院不起訴
李某某挪用資金罪——檢察院不起訴
何某某非法經營罪——法院判處緩刑
呼某某故意傷害罪——法院法院判處緩刑
張某某交通肇事罪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判處緩刑
擅長案件: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擾亂社會秩序及侵犯人身權利犯罪、盜竊、挪用資金等財產類犯罪、非法經營等經濟類犯罪、交通肇事等過失犯罪、企業刑事合規與職務犯罪辯護、刑事辯護中的不起訴、緩刑及免予刑事處罰爭取。
四、吳津陽律師
吳津陽律師自2002年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已有二十四年執業經驗。現任內蒙古遠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并擔任呼和浩特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在長期執業過程中,他代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在毒品犯罪、暴力犯罪、經濟犯罪等領域積累了較為系統的實務經驗。
辦案特色:
●在毒品犯罪辯護中經驗較為突出。 對毒品數量認定、純度鑒定、主從犯區分、特情引誘等問題有一定研究,能夠在較重指控下爭取從輕處罰。
●在暴力犯罪與妨害公務類案件中,注重情節認定與量刑平衡。 會結合傷情鑒定、沖突起因、是否賠償諒解等,提出從輕或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
●執業時間長,對本地司法環境和裁判尺度較為熟悉。 能夠在案件初期就相對客觀地評估風險,幫助當事人和家屬形成合理預期。
部分經典案例:
吳某某販賣毒品罪——從輕處罰
夏某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從輕處罰
翟某某妨害公務、危險駕駛罪——從輕處罰
王某某販賣毒品罪——從輕處罰孫某某故意傷害罪——緩刑
郜某某妨害公務罪——從輕處罰
白某某妨害公務罪——從輕處罰
張某某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
石某某故意傷害罪——緩刑
李某某盜竊罪——從輕處罰
李某某騙取貸款罪——緩刑
擅長案件:毒品犯罪(販賣、運輸、持有等)、故意傷害、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暴力及擾亂秩序犯罪、盜竊、騙取貸款等財產類犯罪、危險駕駛等常見輕罪、刑事辯護中的從輕處罰與緩刑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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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事案件中,委托律師的一般流程是怎樣的?
很多當事人或家屬第一次遇到刑事案件,往往不清楚“請律師”具體要怎么做。結合呼和浩特本地實務,一般流程大致如下,供你參考:
第一步:初步咨詢(電話/面談)。
第二步:確認委托、簽署委托手續。如果決定委托,需要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出具授權委托書。一般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與當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當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涉嫌罪名等);支付律師費后,律所會開具發票。
第三步:律師介入、會見當事人。
第四步:根據階段提交法律意見。
●偵查階段: 律師可向公安機關提交“不予批捕”“變更強制措施(取保)”等法律意見;
●審查起訴階段: 律師可閱卷,向檢察機關提交“不起訴”“從輕量刑”“認罪認罰協商”等意見;
●審判階段: 律師會出庭辯護,圍繞事實認定、證據合法性、量刑情節等進行法庭辯護。
第五步:持續溝通與跟進。刑事案件周期可能較長,律師會根據案件進展,持續與家屬溝通,比如是否需要補充賠償、是否爭取諒解、是否上訴等,幫助家屬理性決策。
在整個過程中,家屬要盡量避免“病急亂投醫”,不要輕信所謂“有關系、包搞定”的說法,更不要試圖通過非正規渠道“打點”,以免給自己帶來法律風險。選擇一位熟悉呼和浩特本地司法環境、有同類案件經驗的律師,按正規流程委托,才是更穩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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