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國家衛健委通報12起科研失信行為,包括涉及買賣論文、代寫代投、買賣實驗數據、不當署名、無實質學術貢獻署名、虛構同行評議等類型失信行為。其中,兩起涉及深圳醫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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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志中(深圳市福田區風濕病專科醫院)為通訊作者,魏雅稚(深圳市福田區風濕病專科醫院)為第一作者,戴莉萍、鄧燕群為其他作者,于2022年6月27日在Archives?of?Rheumatology期刊發表論文“LncRNA?XIST?promotes?adjuvant-induced?arthritis?by?increasing?the?expression?of?YY1?via?miR-34a-5p”。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實驗研究數據、代寫代投論文、無實質學術貢獻署名失信行為。
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對通訊作者葉志中: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予以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對第一作者魏雅稚: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范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撤銷2023年醫院科研獎勵論文獎,追回獎金。對其他作者戴莉萍、鄧燕群: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暫停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限期6個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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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忠(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為通訊作者,簡盛生(深圳市羅湖區人民醫院)為第一作者,羅狄鑫、王業楊、徐汪洋、張輝、張力為其他作者,于2021年10月25日在Cell?Biology?and?Toxicology期刊發表論文“MiR-337-3p?confers?protective?effecton?facet?joint?osteoarthritis?by?targeting?SKP2?to?inhibit?DUSP1?ubiquitination?and?inactivate?MAPK?pathway”。經調查,該論文存在買賣、代寫、代投論文,虛構同行評議專家及評議意見,無實質學術貢獻署名等失信行為。
論文作者所在單位依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對通訊作者周曉忠: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范圍內公開通報;追回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取消已獲得院內學術團體、學術工作機構委員、成員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5年內取消研究生導師申報與聘任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對第一作者簡盛生: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一定范圍內公開通報;10年內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等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職務職稱晉升等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被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涉事論文作者當年評優評獎;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對其他作者羅狄鑫、王業楊、徐汪洋、張輝、張力:認定不存在科研失信行為,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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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任賀
編輯:任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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