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青浦區發布2則土地征收事項,涉及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和趙巷“城中村”地塊邊界道路。
近日,青浦區發布了2則土地征收事項,均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街鎮有香花橋街道及趙巷鎮
本次征收地塊用途道路廣場用地。
本次征收亮點:
- 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1條新建道路工程公布征地補償方案。
- 趙巷“城中村”地塊邊道路公布征收補償方案。
以下為本次征收詳情:
一、青浦區翰泰路(新園路-華青路)、昭悅路(新業路-新達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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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滬(青)征地補告〔2026〕第22號
位置: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翰泰路(新園路-華青路)、昭悅路(新業路-新達路),東至華青路,西至新園路,北至新業路,南至新達路
用途:道路廣場
依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滬青預征地告〔2026〕第5號)及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青浦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擬征收土地的范圍:
青浦區香花橋街道陳橋村 (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 0.00 平方米、建設用地 932.91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 932.91 平方米。
擬征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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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涉及的兩條新建道路行政區劃上均歸香花橋街道,板塊上隸屬于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
合計擬征地面積932.91 平方米。
翰泰路規劃為東西走向,其東起華青路,西至在建觀達路(青安路),本期征地為該道路(新園路-華青路)段。規劃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征收段長約454米,紅線寬度16米,為雙向2車道,兩側設置專屬人行道。
昭悅路規劃為南北走向,其南起規劃達俊路,北至崧澤大道,本次征地為該道路(新業路-新達路)段。規劃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征收段長約289米,紅線寬度16米,為雙向2車道,兩側設置專屬人行道。
這兩條征地道路均圍繞57-01住宅地塊。
2024年11月,上海盤谷房地產有限公司作為唯一競買人如愿以底價(零溢價)總價約9.15億元摘得57-01地塊(盤古云曦),成交樓面價為18000元/平方米。
這是上海盤谷在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板塊拿下的第二幅住宅地塊
“再下一城”,盤谷以零溢價9.15億元摘得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地塊
二、趙巷商業商務區佳悅路(佳康路-滬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南段(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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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滬(青)征地補告〔2026〕第23號
位置:青浦區趙巷鎮 北至佳康路,南至滬青平公路
用途:道路廣場
依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滬青預征地告〔2026〕第36、37號)及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青浦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擬征收土地的范圍:
青浦區趙巷鎮,青浦區趙巷鎮和睦村2組 (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 0.00 平方米、建設用地 2539.89 平方米、未利用地 673.96 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 3213.85 平方米。
擬征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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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巷商業商務區佳悅路(佳康路-滬青平公路)新建工程南段(二期)本次合計擬征地面積 3213.85 平方米。
佳悅路(佳康路-滬青平公路)新建工程,規劃南起滬青平公路,北至盈港東路,目前北段(盈港東路至佳康路)已建成通車。本次征收為該道路南段工程,即佳康路至滬青平公路段,規劃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全長為約674米,紅線寬度30米,為雙向4車道,兩側設置專屬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
本次征收段西側,為正在建設中的奧萊二期,其預計于今年9月試運營。
另外,該道路西側還有趙巷鎮318國道沿線“城中村”改造項目地塊,即北崧5號社區地塊,其四至為東至佳悅路,南至318國道,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廟浜河(詳見附圖)。
計劃本月啟動《趙巷鎮“城中村”城市設計與控規調整》招標工作。
青浦趙巷鎮“城中村”地塊功能將有調整,5月啟動設計招標
上述地塊征收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24)》(滬規劃資源規〔2023〕6號)執行,標準 按香花橋街道151.50元/平方米 ,補償費支付給擬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 轉賬 。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費標準(2024)》(滬規劃資源規〔2023〕6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 轉賬 。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費標準(2024)》(滬規劃資源規〔2023〕6號)執行,標準為糧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 轉賬 。
《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布后,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后的財物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擬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 2026 年 06 月 12 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上海市青浦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的,青浦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后,經 青浦區 人民政府確認后,由區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后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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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上海市政府網等
編輯:青浦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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