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騰訊音樂(1698.HK)發布公告稱,計劃以12.6 億美元現金,外加不超過總股數 5.1986% 的 A 類普通股,以及為喜馬拉雅創始股東準備的、總數不超過總股數 0.37% 的 A 類普通股激勵收購喜馬拉雅。
該筆交易總收購成本近29億美元,約人民幣205億元。
5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喜馬拉雅公司股權案。
市場監管總局認為該案對中國境內在線音頻播放平臺市場、網絡音樂播放平臺市場競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為有效減少此項經營者集中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市場監管總局經過全面審查、科學論證,依法對該案作出附條件批準決定,要求騰訊、喜馬拉雅和集中后實體作出五項限制性承諾:
不得提高在線音頻播放平臺服務價格、降低服務水平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
不得降低在線音頻播放平臺免費內容及免費熱門內容比例;
不得與在線音頻播放平臺版權方達成獨家授權,并在規定期限內解除現有獨家授權約定;
不得向汽車廠商搭售在線音頻播放平臺、網絡音樂播放平臺,或者阻礙、限制其采購競爭對手產品;
不得限制主播在多個在線音頻播放平臺入駐或分發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經評估,市場監管總局認為該承諾方案可有效減少本集中導致的競爭問題,能夠保障消費者、版權方、主播及汽車廠商等多方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相關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依法于5月11日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本案。
隨后,騰訊回應表示:
我們將嚴格遵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喜馬拉雅公司股權案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認真履行各項承諾,確保交易依法合規推進。
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堅定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致力于為用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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