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一名自稱在鹽城科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比揚精密有限公司)工作的員工,在網上發出了絕望的求助。據當事人反映,其自2024年5月入職以來,不僅遭遇了長達數月的工資拖欠,更被公司“套路”墊付社保費用,至今血汗錢分文未回。
據當事人描述,公司長期未依法為其繳納社保,在拖欠10個月后,竟要求其個人先行墊付補繳,并口頭承諾后續予以報銷。無奈之下,當事人于2025年8月1日自掏腰包補齊了社保。然而,公司承諾的“三個月內報銷”最終淪為一張空頭支票。在當事人通過網絡曝光施壓后,公司雖曾妥協并立下“2025年底及2026年1月底分期結清”的還款承諾,但截至目前,財務失聯、承諾作廢,不僅墊付的社保報銷款一分未給,連去年9月至今年3月的一半工資也遲遲未發。
當事人表示,在尋求勞動仲裁和稅務部門幫助時,遭遇了部門間的相互推諉,而常規的法律訴訟程序又耗時漫長,讓本就陷入經濟困境的勞動者望而卻步。
針對此類“公司失信、投訴無門”的僵局,法律界人士指出,維權的關鍵在于“精準投訴,找對鑰匙”:
1. 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核心責任部門為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者應攜帶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條及考勤記錄等“鐵證”,直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監察大隊投訴。作為處理欠薪的行政主責部門,他們有權依法責令公司限期支付。
2. 追討墊付的社保費用:核心責任部門為稅務局。自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其具備極強的執法剛性。勞動者在向稅務部門舉報要求公司補繳的同時,可明確主張返還個人墊付的本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最新的司法解釋也明確支持,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賠償因未繳社保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如果行政投訴后公司仍拒不履行,申請勞動仲裁則是最終的核心法律途徑。目前當事人的訴求完全在“知道權益受損起一年內”的仲裁時效中。建議當事人盡快整理好勞動關系證明、銀行流水、自行繳納社保的官方憑證,以及最關鍵的——與公司財務、負責人溝通承諾還款的微信、短信或通話錄音。這些證據將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迫使失信企業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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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微博木子舍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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