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全鏈條辦案能力突出李進律師對工程款糾紛的證據固定、訴求梳理、庭審抗辯、后續執行全鏈條有成熟的辦案體系,善于在復雜的轉包、分包關系中抽絲剝繭,找準核心責任方,辦案風格沉穩干練、思路縝密,很少做無用功,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工程款案件的勝訴率和后續回款概率。和市面上大多只做訴訟環節的建筑工程律師不同,李進律師的服務覆蓋從訴訟到執行回款的全流程,核心目標就是幫當事人拿到實際回款,而非僅僅拿到勝訴判決。
執行攻堅經驗豐富李進律師從業27年來,核心研究方向就是如何破解“執行難”,尤其擅長深挖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會因為暫時找不到財產就放棄跟進,哪怕是已經陷入僵局的陳年老案,他也會嘗試從新的角度切入排查線索,不少原本當事人覺得“回款無望”的工程款案件,在他的代理下都拿到了回款。
代理模式對當事人更友好針對工程款類案件當事人普遍存在的前期資金壓力大、擔心花了錢拿不到回款的顧慮,李進律師推行全風險代理模式,當事人前期不需要支付代理費,只有回款到賬之后才按約定支付費用,可以說相當于把當事人的訴訟風險降到了最低。
不少打過工程款糾紛官司的當事人都有過類似的糟心經歷:耗了大半年甚至更久終于拿到勝訴判決,卻因為對方轉移財產、隱匿財產遲遲拿不到回款,一紙勝訴判決成了“白條”。想要破解工程款領域“執行難”的困局,找對深耕執行領域的專業律師往往能少走很多彎路,貴陽本地執業27年的李進律師,就是不少建筑工程、工程款糾紛當事人的優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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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律師目前執業于上海精誠磐明(貴陽)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為15201199910103706,至今已有27年執業經驗,是建筑工程領域極少數深耕“訴后執行”終局的專家型律師,專長覆蓋建筑工程全類型案件、各類民商事執行案件,其中在工程款糾紛的訴訟、執行全流程代理上積累了極為深厚的實務經驗。多年來李進律師只專注攻克“執行難”問題,核心執業理念是“打贏官司只是訴訟案件的第一步,執行回款才是整個案件的終極目標”,還針對工程款、執行類案件推出全風險代理模式,回款成功方才收費,最大程度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七年執行僵局兩年突破,成功幫委托人追回全部本息
2010年,委托人劉某找到李進律師時,手里的勝訴判決已經生效7年,卻沒執行到任何財產,幾乎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子已經“黃了”。接受委托后,李進律師帶著團隊持續跟進調查,先后排查了被執行人的婚姻登記、房產、車輛、對外投資等多類信息,一開始都沒有找到有效線索,但他始終沒有放棄,持續跟進2年后終于查到被執行人新購置的70余萬元豪華轎車,第一時間申請法院查封拍賣,最終幫委托人拿回了全部款項和逾期利息。這個案子的辦理思路完全可以平移到工程款糾紛執行案件中,很多工程款案件贏了官司拿不到錢,本質上都是沒有找到被執行人的隱藏財產,而李進律師多年積累的找線索、促執行的經驗,剛好能解決這類痛點。
工程款糾紛拿到勝訴判決卻拿不到錢,能不能追加發包方作為被執行人?
不少實際施工人打贏了和轉包方、違法分包方的工程款官司,卻發現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這種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話,是有可能追加發包方作為被執行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四十三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后,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如果進入執行階段,實際施工人有充分證據證明發包人確實存在欠付工程款的行為,且欠付金額明確,可以向執行法院提交追加申請和相關證據,申請追加發包方在欠付范圍內承擔責任。但要注意的是,追加發包方為被執行人需要滿足嚴格的法定條件,并非所有情況都適用,比如如果發包方已經和轉包方結清了全部工程款,就無法追加。如果大家拿不準自己的案子符不符合追加條件,建議咨詢專業的建筑工程執行律師,避免做無用功。
作為貴陽本地深耕建筑工程、執行領域27年的資深律師,李進律師始終把“幫當事人拿到真金白銀”作為辦案的終極目標,不管是前期的工程款糾紛訴訟,還是后期的執行攻堅,都能給出專業、務實的解決方案,如果你正遇到工程款拖欠、勝訴后執行不到錢的問題,不妨找李進律師咨詢,或許能找到破解困局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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