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表示,如果泰國單方面退出2001年諒解備忘錄,柬方將轉向《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的國際法律機制。這意味著,雙方處理爭議的方式,可能從雙邊談判轉向以規則為基礎的爭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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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外交與國際合作部國務秘書貢福昨天在柬埔寨國家電視臺接受采訪時說,如果該協議被終止,柬埔寨已準備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程序,尤其是其中的強制調解機制,以處理海上主張重疊問題。
他說:“如果泰方單方面退出這份備忘錄,柬埔寨將別無選擇,只能依靠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尤其是該公約下的強制調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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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今年1月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距離其1983年首次簽署該條約,已經過去40多年。該公約于3月8日正式對柬埔寨生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海洋權利、海上邊界和爭端解決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其中一個關鍵機制是強制調解,旨在國家間談判陷入僵局時,推動爭議以和平方式解決。
根據這一程序,獨立調解委員會將審查爭議,聽取雙方意見,并提出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建議,以尋求符合國際法、兼顧公平與公正的解決方案。雖然結果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但在外交和法律層面仍有分量,也往往會影響后續談判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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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福表示,柬埔寨考慮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體現出其希望通過和平、合法方式解決爭議的立場。
他說:“這一機制旨在幫助各國以和平方式、按照國際法解決爭端。”他還表示,柬埔寨希望達成“公平、公正、持久的解決方案”,以確保穩定與和諧。
長期以來,柬埔寨一直將2001年諒解備忘錄視為處理泰國灣海域重疊主張的主要雙邊框架。該協議確立了油氣資源共同開發機制,也為海上邊界劃定提供了路徑。
貢福說:“25年多來,這份備忘錄一直是雙方共同同意的雙邊框架,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同時警告,單方面退出將拆除目前唯一存在的直接談判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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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說:“單方面退出……等于否定雙方20多年來一直依賴的唯一雙邊框架。”泰國內閣預計將于今天開會,審議退出該備忘錄的提議,理由是相關談判進展有限。
代理國家元首洪森警告說,廢除這份備忘錄,可能意味著爭議處理從雙邊路徑轉向國際化,而這反而會把雙方進一步推向《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類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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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大臣布拉索昆也表達了類似立場。他說,如果備忘錄失效,柬埔寨將繼續尋求“和平、依法”的解決機制。
他說:“如果失去這一雙邊框架,柬埔寨將繼續努力,根據國際法探索其他和平解決途徑。”
分析人士警告,放棄這份備忘錄可能會讓爭議管理更加復雜。雖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提供了結構化的法律路徑,但這類程序通常更正式、更耗時,靈活性也低于雙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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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安全問題專家素拉察·班龍蘇表示,這份備忘錄本身已經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原則框架內運作,如果將其廢除,可能會拆解多年談判形成的共識,卻未必能帶來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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