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五一”黃金周期間,位于天津市南開區的水上公園和長虹公園內都是游人如織,人們沉浸在歡樂祥和的氛圍中,但突然出現的兩個不和諧“音符”,使這美好的氣氛蒙上了陰影……
5月6日上午9時許,南開分局刑偵一大隊民警接水上治安派出所通報,在水上公園中途四島藤蘿架下的石凳上,發現大片血跡。
接報后一大隊隊長管禮震、副隊長陳勇立即帶人趕往現場,刑偵四大隊、八大隊民警也同時趕到。
現場勘查發現,石凳上和附近地面、草坪上有大片血跡,另有拖拉形成的血痕,一直延續到12米遠的湖邊。初步推斷現場很可能發生了血案,石凳處即為第一現場,尸體可能被棄入湖中。
“五一”期間,公園發生重案,加之當天不少游人先后在現場圍觀,刑警們深感肩頭壓力巨大。南開分局王宇局長、王惠明副局長、刑偵支隊李雙林政委、李強副支隊長先后趕到現場,組織打撈尸體和現場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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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時許,尸體打撈上岸。市公安局副局長李秀林及刑偵局副局長左林等也帶領精干刑警和刑科所技術人員趕到現場,積極組織偵破。經檢驗,死者為男性,30歲左右,頭部、前胸、后背多處有刀傷,系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醫鑒定死亡時間為飯后3小時左右。
經大量現場走訪,公園管理人員稱,昨晚7時許從這里經過時并沒有發現血跡;而另一個在園內施工的個體承包戶則稱,當晚11時他從該處經過時已發現了血跡,但沒有太在意。由此推斷,案發時間應在晚8時至10時之間。另外,尸體口袋內空無一物,但金項鏈、金戒指、手表等都在,初步判定,兇手不是為圖財害命,其拿走或扔掉口袋內的東西很可能是為掩飾死者的身份,這應是一起謀殺案。
實事求是開拓進取進一步現場勘查,在東側六七米處又發現了滴落型的血跡,經鑒定并非死者的血液。這就是說,兇手在作案過程中很可能也受了傷。王惠明副局長立即召開相關派出所長會議,并請示市刑偵局在全市范圍內對各醫院,及賣紗布、止血藥的藥店進行細致查訪,尋找嫌疑人,同時在各旅店排查失蹤或可疑人員。
刑警們緊急行動起來。
晚7時,正當刑警們在水上公園現場進行模擬實驗分析案情時,再度接到分局110指令:在長虹公園角落的草地上發現一具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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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后刑警們只得分兵兩路,一路留守偵查“水上案”,另一路由李強副支隊長趕往長虹公園現場。屬地的刑偵七大隊刑警已先期趕到,展開了調查。
初步勘查:尸體所在地即第一現場,位于公園僻靜處,有大樹遮擋,不易被人察覺。死者應在35歲至40歲之間,頸部遭利器切割為主要致命傷,旁邊散落著羊肉殘渣、酒瓶、礦泉水等。
黃金周中兩個公園接連發生命案,每個參加破案的刑警心頭都沉甸甸的。市公安局明確提出限期破案。
經現場訪查,該案的報案人劉某就住在長虹公園附近,每天晚飯后有到公園散步的習慣。當晚6時許,他散步來到這里,不經意間看見一男一女兩個人影在樹后晃動。他以為是談戀愛的,并沒太在意。但隨著他走近,劉某發現二人身前地上隱約躺著一個不動的女子,身上似乎有血跡。于是他大聲喝問:“你們干嘛呢?!”那兩個人聞聽頓時驚慌失色拔腿就跑。劉某斷定這兩人就是行兇者,隨后便追。那二人慌不擇路,趟過齊腰深的水溝后翻過公園圍墻逃走了。劉某遂即電話報警。
由此分析,該男女應該是兇手。尸體旁的羊肉等殘留物說明,死者很可能和兇手熟識,還一起共進過“野餐”。
連夜案情分析,大家一致認為當務之急是要確定尸源,以此作為突破口。分局長王宇指示,立即成立由王惠明副局長為組長,刑偵一大隊、四大隊、七大隊、八大隊為主要力量的專案組,統一指揮對兩案同時展開偵查。
5月7日凌晨0時30分,水上派出所向專案組通報,一名公交車司機李某到派出所詢問,其同事孫某5日下午到水上公園游玩后一直未歸,6日沒有去上班,下落不明。
后經辨認水上公園的死者照片,證實這人正是公交司機孫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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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某講:“我和孫某是一人一天輪班,常通電話。5日下午他給我打來3次電話,說正在水上公園玩,最后打電話是晚上7點,說他正喝第5瓶啤酒在賞月。電話中還傳來一個女子的笑聲……第二天本該他的班,他卻沒有來,也沒請假,手機也關機。我給他家打電話才知道,他整夜未歸。我以為他喝多了鬧砸兒被民警抓了,才找到這……”
經查,當天孫某的妻子沒和他一起外出,那么孫某身邊的那個女子有重大嫌疑。刑警據此確定了因情引發仇殺的偵查方向。
轉眼東方露白,熬了一夜的刑警們用冷水洗洗臉,圍繞著與孫某接觸頻繁的年輕女子展開了調查。
很快,在開發區某公司工作的李秀琴浮出水面。李秀琴29歲,與丈夫高礫感情不合,因常乘坐孫某駕駛的公交車而與其相識,關系十分“融洽”。
多種跡象表明,案發當日李秀琴確實與死者孫某曾在一起。
民警還獲悉,李秀琴的丈夫高礫,39歲,性格暴躁,沒有正當職業,動輒對妻子動粗。如果高礫發現妻子與孫某的婚外戀情,很可能采取極端手段,因此具備作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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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高礫、李秀琴夫妻二人被定為該案的重大嫌疑人。
高礫和李秀琴現暫住在北辰宜興埠鎮的一處平房內,而且5月6日有人曾看見高礫右手裹著白紗布,嫌犯初步被鎖定。7日上午10時許,刑偵八大隊隊長賈永義、一大隊副隊長陳勇帶人趕往高礫住處布控。
與此同時,另一路偵查長虹公園案的刑警也在通宵達旦地忙碌著。7日上午7時許,刑警在刑科所同志的指導下對現場進行第二次勘查時,從案犯逃跑時趟過的水溝中發現了一個女式小手包,根據包內物品確定是死者的。警方推斷應是案犯本欲帶走卻在慌亂逃跑中遺落。
經查看,手包中有個被浸泡過的通訊錄,里面只有兩個電話號碼還可隱約辨認。撥打這兩個電話后,民警確定了死者是他們共同的舞伴宋玉萍。
經調查,宋玉萍38歲,住在河東區萬新村附近,酷愛跳舞,經常和一個叫陳瑛的胖女人出入舞廳,兩人平素關系很好,可最近不知因何故有些緊張。
民警在對宋玉萍親屬的詢問中了解到,死者宋玉萍6日上午曾給陳瑛打過電話,后來在電話中兩人發生了爭吵。據目擊證人對6日晚逃跑的女嫌疑人描述的體態較胖,與陳瑛十分相似。
陳瑛嫌疑上升。
民警在對陳瑛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陳瑛雖然已婚,但近年來與一個河北省來津干裝修的男子長期姘居,這男子名叫于凱。為確定于凱、陳瑛是否就是案犯,下午2時許,一大隊副隊長曾賓帶隊趕往河北省東光縣調查于凱的情況。
5月7日下午4時許,右手纏著繃帶的高礫出現在蹲控民警的視野中,指揮部發出抓捕命令。7名刑警在隊長賈永義和陳勇的帶領下前后合圍,閃電般出現在高礫面前,將其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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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其他刑警也已沖入高家,從他家的洗衣機中提取了尚未洗凈的血衣。高礫說他的妻子李秀琴正在上班。刑警火速趕往開發區,將正準備下班回家的李秀琴抓獲。
審訊中,高礫開始對所犯罪行矢口否認。經過艱苦較量,高礫心理防線終于崩潰,水上公園沉尸案真相大白。
據李秀琴交代,她與高礫婚后多年,才發現丈夫一直隱瞞比自己大10歲的實情,而且高礫生性多疑,性情暴躁,常對李秀琴施以“教訓”。李秀琴提出離婚,高礫便威脅,一旦離婚就要殺了她的全家,又礙于女兒已經6歲,這個家庭才得已保存,但她多年始終生活在苦悶中。
三年前,李秀琴在乘坐公交車時認識了司機孫某,兩個人越聊越投機,逐漸有了感情并發生關系,從此時常以加班為由與孫某幽會。
2003年4月的一天,這一切終于被高礫察覺。他威脅妻子要么“離婚”,其真實意思自然是讓她全家好看,要么讓孫某消失。李秀琴最后選擇了后者。
4月30日,李秀琴按照高礫的要求,與孫某約定5月6日去水上公園。當日下午,高礫和李秀琴二人來到水上公園,然后分頭行事。高礫準備了一瓶加有安眠藥的飲料,讓李秀琴給孫某喝,但孫某只喝了一口便嫌太苦丟在了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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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礫跟蹤李秀琴、孫某至天黑,終于在中途島藤蘿架下覓得機會痛施狠手,其間高礫不慎也劃破自己的右手掌。
“水上組”告捷,令“長虹組”刑警信心倍增。
7日晚和8日上午,刑警們分別奔赴河西、河東、東麗等區,對陳瑛、于凱進行了大量側面調查。兩人的嫌疑在進一步加大。8日下午,刑警帶著于凱的近照從河北省返回天津,目擊者劉某一眼認定:“就是他!”指揮部當即下令對二人實施抓捕。
下午4時許,警方獲悉于凱、陳瑛二人在西青區大卞莊附近出現。刑偵一大隊隊長管禮震、七大隊隊長連華等,隨即帶領刑警們便衣趕往,暗中進行壓迫式搜索。
5時許,刑警發現兩個與嫌犯相貌相近的人出現在一家小飯館。為穩妥起見,刑警上前說:“我是派出所民警,請您出示身份證……”
拿出身份證,證明該男子正是于凱。于凱見到民警神色大變,欲起身逃跑,被刑警們一把摁倒在地,從其隨身攜帶的包內搜出后來被證明是作案兇器的匕首,陳瑛也一并落網。
此時,距接報第一起水上公園命案整整56個小時。在充分的證據面前,苦撐至9日凌晨的于凱和陳瑛,終于先后交代了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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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于凱交代,他于2001年認識了有夫之婦陳瑛,兩人很快便在河東區同居,感情一直很好。宋玉萍是陳瑛的好朋友,酷愛跳舞。后來陳瑛在宋玉萍的帶動下也迷上跳舞,常常徹夜不歸,接觸的舞伴也多為不三不四之人,這令于凱大為惱火。在勸阻陳瑛多次不聽后,他遷怒于宋玉萍。
5月6日,宋玉萍又打電話約陳瑛出去跳舞,一旁的于凱搶過電話與宋玉萍發生了爭吵。后來,于凱想這種日子不知熬到何時是盡頭,得找個徹底解決的辦法。于是,于凱就讓陳瑛給宋玉萍打電話,約其一起到長虹公園。3人來到公園后買了酒菜,在草地上野餐。其間,于凱與宋玉萍再次發生爭吵,憤怒中于凱掏出早準備好的匕首撲向宋玉萍,宋玉萍不停掙扎,陳瑛見狀上前死死摁住宋玉萍的腿……
至此,兩起假日公園謀殺案終以4名嫌犯的落網而真相大白。
嫌犯自述兩段畸形的戀情,使兩個生命就這樣消失了。這將影響到多個家庭。5月14日,記者在南開分局看守所與4名殺人嫌犯面對面,在他們的敘述中,有狡辯,有真誠,有掙扎,有悔恨,我們看到的是扭曲、變形的心靈,發人深省。
高礫:不許騷擾我妻子!
嫌犯高礫自稱近視600度,但當他與記者目光相接時,臉上那股陰鷙之氣依然令人生寒。對話中,他不急不躁,時而沉默,時而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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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妻子有外遇是不久前的事,后來進行了多次核實。我今年40歲,已經過了沖動的年齡,我有自己的頭腦和思路。”
“這種思路便是處心積慮然后預謀殺人嗎?”記者問道。
“我沒想殺他。我跟妻子說既然你們認識那么久,肯定有感情,咱們離婚吧。我們有一個6歲的孩子,如果不發生這場意外,家庭也很美滿。但她說不想離婚,說要改。我也不想毀掉這個家,就說如果想改那就以后規規矩矩過日子,孫某那里我去找他談,會用男人的方式去解決。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不論是女人還是男人,都該給改正的機會。這是我的初衷。”
“那你為什么不給被害人孫某一個機會?”記者反問。
良久,高礫恨恨地從牙縫里擠出一句話:“我想挽救我的家庭,我不允許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人騷擾我的妻子,干涉我的家庭……”
李秀琴:出軌為了緩解壓力。
面對體態瘦小的李秀琴,讓人很難將她與兇殺聯系到一起。
“和高礫結婚快8年了,雖不能說幸福,但我還是很愛這個家,愛我的孩子。婚前高礫隱瞞了年齡和病史,婚后第6天就為小事打我。我提出離婚,他就嚇唬我說,只要離婚就要我全家人的命。我很害怕,從那時起對他就有恐懼心理。不過我也知道他還是很在意我,另外孩子很可愛,這令我對受騙一事不再計較。”
“那你和孫某認識并發生關系是怎么想的?”
“我和他發生這些事不是為了尋求刺激。我經常乘他的公交車,聊得很開心,后來他約我出去玩兒,我覺得他人不錯,且年齡接近,就對他傾訴家庭生活中的郁悶和委屈來釋放自己,緩解壓力。他雖然不能幫我什么,可我覺得和他在一起時很開心,很放松。”
“你那么害怕高礫,不怕被他發現你和孫某的關系后對你不利嗎?”
“我們的事被他知道后,他對我說要么離開他,要么聽他安排讓孫某消失。當時我怕得要命,想他可能要動真的了。為了保護我的全家,我只好放棄孫某。我也想過后果,他殺了孫某以后可能也會對我下手……可我舍不得這個家,舍不得孩子……”提到孩子,她掩面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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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凱:就想過安生日子!
“我不是故意的,確實不是。”來天津干裝修生意十多年的于凱不斷“辯解”著,“我只是想嚇嚇她,沒想殺她。我與陳瑛相好,宋玉萍總是在中間搗鼓,把陳瑛拉去跳舞,不停地換舞伴,深更半夜才回來。我挺在乎陳瑛的,不然不會在一起住了三年。大家都不是小孩子,我就想和陳瑛能過幾天安生日子。”
“宋玉萍恨我總是阻止陳瑛與她一起出去玩兒,我們吵過多次。這次她又約陳瑛去跳舞。我喝了些酒,在電話里和她吵起來,后來帶刀約宋玉萍見面,想嚇嚇她。我沒想過會出這么大事,我和她沒有深仇大恨。當時一起喝酒,我們又吵了起來,互相對罵,她咬我胳膊,我一時性起就起了殺心。”
當記者問起于凱的親人時,他的眼角濕潤了說:“我和哥哥到天津干裝修,一待就是十多年,和陳瑛有這個家不容易。老家還有老爸,我對不起他,真希望能有改造的機會,我不想死……”
陳瑛:這回玩兒大了!
陳瑛外表看起來有些粗獷,一坐下便主動打開了話匣子:“說到頭只能怪自己不懂法,太無知。事情挺簡單,于凱恨宋玉萍把我帶壞了。我結過兩次婚,三年前和現任丈夫吵架,我一生氣帶著孩子去浴池洗澡,經人介紹認識了于凱。轉天我把孩子送回家,就和于凱去逛濱江道,他給我買衣服……宋玉萍因為于凱是外地人,有點瞧不起他。于凱對宋玉萍也不滿。宋玉萍心眼多,曾帶個東北人去我們住處過夜,所以于凱對她也有看法。不過,這不是殺她的原因,那天并沒有殺她的打算,后來事情到了那份上,我只有幫于凱殺她,終究三年來沒有愛情也有點感情。”
“我這個人就是挺喜歡玩兒,自己也知道沉迷跳舞不好,可忍不住。這回玩兒大了。和丈夫分居三年,幾乎沒怎么管孩子,只偶爾回去看看,女兒13歲了,上六年級,好像6月就要考初中了……對孩子,對老人,對丈夫我都沒盡到責任。我對誰盡了責任呢?好像都奉獻給外面了……”說到這,她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次年,兩起案件四名嫌犯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有期徒刑。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涉案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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