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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羅師傅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其租賃的車輛在前幾天的冰雹天氣中被砸受損。羅師傅本以為這車損與自己無關,但車輛所屬公司卻要求他預付2000元保險漲幅費用,這讓他很是接受不了,于是提出了退租。
羅師傅:“4月25號,我上機場的路上,在320國道上,冰雹把我車身周身全部砸凹陷了,當天我就已經配合他們開到修車廠了。這個天災應該不關我的事,可司管讓我出2000元,就是保險的這個浮動金,他說要先交錢才能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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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師傅說車子是他于2025年7月向昆明世元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賃的。因他未及時支付2000元保險浮動金,4月29日,公司把這輛車給鎖了。
羅師傅:“拖了四天他就把車鎖了,說句良心話也不關我的事,現在他把車鎖了讓我給他送回去,4月29日也把車驗好了沒有任何新傷,除了冰雹打的。我現在(的想法)就是不要這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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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陪同羅先生來到了昆明世元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羅先生親筆簽名的《保險條款選擇承諾書》。里面約定租賃車輛因交通事故進行維修的,駕駛員應向公司支付2000元保險漲幅,根據責任不同加收全部維修費10%至20%的加速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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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人員:“我們是根據正常的保險公司給到的出險漲幅,來做正常的浮動。那為什么是2000元呢,因為它在保險沒有到期之前會存在未知報價,我們也協調了羅師傅這邊,就是說未知報價,我們進行一個多退少補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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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為何鎖車,公司工作人員也作出了回應。
公司工作人員:“鎖車是因為我們在多次溝通以后,沒有辦法跟司機達成溝通,又根據網約車的運營規定,確實車容車貌不能去滿足正常的一個網約車需要,所以我們才來做了這樣的行為。這個不單獨針對某一位司機,只要是針對咱們網約車運營規范不達標的,我們只能去按這樣的方式來操作。”
公司工作人員說,此前他們已與羅先生進行過多次協商,但始終無果。
公司工作人員:“我們提出了三個方案。一個只收這個羅師傅2000元的保險浮動費用不收車損,在修車期間免費拿一輛車給他去正常使用。第二是按實際的保險費用去做浮動。第三就是保險浮動費用由他承擔1000元,我們承擔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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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師傅:“他們把車鎖了昨天驗車也驗了,那現在這輛車,我也還你們我也不要了,你們把我這兩天交進你們公司的錢,我到4號到期退我,把押金退我就行。”
記者離開時,雙方仍在就此事進行協商。那么天降冰雹砸傷了車,公司有權讓羅先生交納2000元保險漲幅嗎?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云南傳法律師事務所 張春霞:“冰雹將車砸壞屬于不可抗力,租車公司無權依據司機簽署的的承諾書要求上漲保費。我們可以看一下司機的這個承諾,他承諾的是如果是因為他承擔主要責任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這種情況下他承諾保費可以上漲20%。但是很顯然冰雹將車砸壞不屬于這個情況,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我覺得雙方應該說是合理分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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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羅先生據此希望終止租賃合同一事,律師也給出了建議。
云南傳法律師事務所 張春霞:“我們說合同的解除它是分為兩種。一個是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那如果一份合同沒有達到法定或者約定的解除條件,合同是不能解除的。冰雹將車砸壞這個車輛雖然說受損,但是它是可以修理,你修理完以后可以繼續使用,所以說司機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他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認為這是一個小事,大家沒必要鬧到法庭,我建議他們能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協商解決。”
來源:8099999《街頭巷尾》
記者:趙玥 攝像:秦琮
編輯:李瑩娜
編審:林帥超
終審: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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