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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昨天的文章:
標題就算是整篇文章的核心,但這樣的文章遭遇的卻是一些人極力的“護主”,尤其是它們甚至并不認識自己的“主人”。
有人說,呂梁本地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大家的定義不一樣,女子也不是好人啥的;
也有人依舊說,一個法官犯了事,作者應該強調的是這個人的本人,而非是法官二字,意思是我不應該在標題上用法官。
咋說,第一個我回復了下面這個邏輯學和辯證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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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我回復的是一則另一個受害人,法官猥褻案已經轉為刑事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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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我今天的心態其實是壓抑的,
一是壓抑這樣一個正義不會無緣無故降臨的概念都說不通。
難道這個概念每天搜尋網絡不都是在重復上演的嗎?
沒有媒體的報道,海南被羈押821天的單親媽媽史玉輝就不會被無罪釋放,沒有律師們孜孜不倦的維護法制觀念,一點點的抽絲剝繭的維權,這個正義是一定會被掩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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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過程的艱難,是看到了邪惡,大把的人在試圖掩蓋,想著將這個邪惡進行到底,到了最后,你說一句正義終將落地,是史玉輝釋放了就是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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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悲哀的。
二是,我壓抑的點是,意義何在,其實整個上午到現在我都沒有心情去思考一些社會的話題,而是翻看那些已經轉型的博主視頻。諸如做AI的李尚龍,諸如做課程的其他社會類話題老師的轉變,再不濟看一些賣貨賣的風生水起的昔日同行寫手。
也就是說,當正義的最終到來,這其中負責被看見的一環被忽略,發聲的人被視為蹭流量而忽略其中關鍵扭轉因素的時候,這當中的一環是一定漸漸滅絕的。
還有一個悲哀的現象,
很多人并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這個節日是意義非凡的日子,但搜遍各大媒體,各個職業核心的這一環,居然無有一家告知民眾這一日子。
我寫作多年,從來不會寫文發送自己的生日,但每一年的記者節,世界新聞自由日,都會寫一篇觀點的文字,因為我知道這樣的日子是需要被看見,被探討的。
至于原因,就一句話:新聞不自由,公平便難以為繼。
“言論自由是最為珍貴的一項權利,它是所有其他自由的支撐,也是人類尊嚴的基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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