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剛拉起湘軍時,定了一條死規矩:誰敢搶老百姓的東西,砍頭。
幾年后,他親手廢了這條規矩。新規矩變成:攻下城,默許士兵大搶三天。
咸豐四年,曾國藩剛把湘軍拉起來的時候,還帶著讀書人的天真。他不許劫掠百姓,不許奸淫擄掠,不許私分戰利品,誰犯就砍誰的頭。那時候的湘軍走到哪兒都喊著“救民于水火”,一副王師的做派。
結果呢?打完武昌,士兵們搶了點碎銀子舊衣服,立馬就有人揣著東西跑路——賺夠了一點就不想再拼命了。
田家鎮那一仗,彭玉麟繳獲了五百多艘敵船,船上全是糧食財物。但他太了解自己的兵了,因為怕他們趁機拿錢跑路,干脆一把火全燒了。
這一把火燒掉的不是船,是士兵們回家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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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自己在日記里也認了:“余昔在軍營不妄保舉,不亂用錢,是以人心不附。”升官你舍不得給,發財你攔著不讓,鬼才替你賣命。
轉折點在咸豐七年。他被老爹的死訊叫回了老家,在家一蹲就是一年多。這一年多他把半輩子的碰壁全復盤了一遍,最后想明白一個最樸素的道理:
提著腦袋跟你干的,沒幾個是為了什么忠君愛國。大家圖的就一樣——打完仗能發財,能讓家里人吃飽飯。
再度出山之后,曾國藩像換了個人。他定下了一條整個湘軍心照不宣的規矩:攻下太平軍死守的堅城,默許士兵大搶三天。三天之內能搶多少全歸自己,三天之后重新整肅軍紀。
猛將鮑超把這套規矩執行到了極致。他的部隊,群眾紀律爛到根,戰場紀律嚴到變態。
“每克一城,許部曲掠三日。三日后則嚴戒,秋毫無犯。”對一個鄉下窮小子來說,攻下一座城搶三天,賺的錢抵得上種一輩子地。
當然,光靠搶劫發不了財,得先活下來。鮑超的戰場紀律嚴苛到恐怖:后退者什長當場斬殺,士兵不許脫陣撿拾財物。沖鋒時他必定站到最顯眼的位置,讓所有士兵看到指揮在哪里。
鮑超自己說:跟我打仗,能發財;敢拼命,能賺大錢。
這一套其實就是蒙古人、契丹人、女真人崛起時的做法。
安慶之戰最能說明問題。太平軍把城池守得鐵桶一樣,曾國荃帶著吉字營在城外硬圍了整整一年。風吹日曬,死傷慘重,但就是沒人嘩變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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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沒人跑?因為曾國荃天天跟士兵們畫餅:撐住,城破了里面全是你們的。
果然,城破那天全軍大肆劫掠,有士兵一個人就搶了七百兩白銀,夠一個莊稼漢掙一輩子。城里能拿的全被拿光,拿不走的全砸了,連棺材都被撬開找陪葬品。
天京之戰更離譜。太平天國經營了十幾年的首都,金銀財寶堆成山。曾國荃圍了整整兩年,朝廷催他快打,李鴻章說帶淮軍來幫忙,他全頂回去了——這塊肉只能讓自家人吃。
城破之后,從將領到伙夫全沖進去了,金銀珠寶、木料建材、綾羅綢緞,連房子上的釘子都撬下來往湖南老家運。長江上全是滿載財物和女人的船,日夜不停。為了搶東西,不同營的湘軍自己人都能拔刀互砍。
湘軍的劫掠到底有多狠?南京老百姓最有發言權。
譚嗣同在《北游訪學記》里記錄了南京百姓的證言:太平軍占領南京的時候,“并未焚殺,百姓安堵如故”。但老百姓還是天天盼著官軍打回來。
結果等真打回來,曾國藩的湘軍一破城,“見人即殺,見屋即燒,子女玉帛掃數悉入于湘軍”。老百姓盼星星盼月亮盼來的王師,比他們嘴里的“發匪”還要殘暴。
我寫這些不是罵曾國藩偽君子。因為古代打仗其實基本都這樣,他沒得選。
更何況湘軍不是朝廷的正規軍,糧餉全靠他自己想辦法。后期欠餉越來越多,最多的時候欠了士兵十幾個月的軍餉。他唯一能給手下的籌碼,就是攻城之后那三天的自由。
用城里的錢換士兵的命,換戰場的勝利,換自己的千古功名。一筆交易,各取所需。
后來我每次讀到曾國藩這一段,都會想一個問題:他在老家把自己關了一年多,到底是真的大徹大悟了,還是終于卸下了偽裝?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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