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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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要求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北京交警今天也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置檢查和宣傳提示崗位,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的行為進行糾正和安全提示。初期交管部門將采取教育糾正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最高可處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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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條例中,將原先“鼓勵佩戴頭盔”的相關表述,調整為“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并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乘員頭盔”,法律性質發生根本變化。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隊民警王福磊解釋,有三種情形均屬于“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45條,違法者將面臨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罰款金額雖不大,真正的法律風險遠不止于此。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魏鎮勝提醒,自5月1日起,不戴頭盔不僅屬于違法行為,更可能在事故損害賠償中使騎乘人承擔不利后果。
他解釋,即使不戴頭盔與事故發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如事故責任在對方),但一旦因未佩戴頭盔導致頭部受傷,造成本可避免的死亡、殘疾或傷情加重,這部分“擴大的損害后果”將被認定為騎乘人自身違法行為所致。在民事賠償中,由輕傷升級為重傷所產生的額外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法院可能不會判令事故責任方承擔,只能由騎乘人自行承擔。
如果出門著急、忘了戴怎么辦?別擔心,北京現在有了“共享頭盔”。在社區門口的共享頭盔借用點,登記即可免費借用,用完了再還回來就行。
這一便民舉措,4月29日率先在豐臺區啟動試點。北京市交管局豐臺交通管理支隊聯合平安保險公司及屬地街鎮,首批選取了8個街鎮的24個社區(村)及3所小學,依托門衛值守崗設置借用點,幫助居民解決“忘戴”問題,引導大家逐步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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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豐臺區周莊子家園門口處,新設置了一個裝有10余個共享頭盔的柜子,騎乘電動自行車的居民若出門時忘記戴頭盔,只需在登記冊上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免費借用一只符合國家3C認證標準的頭盔,返回小區時歸還即可。
據悉,首批試點的24個社區共投放了約500個頭盔,平均每個社區20余個。
對于這項新服務,周莊子家園居民趙先生表示認可。他平時通勤、買菜、接送孩子都很依賴電動車,以前忘戴頭盔的情況比較多。
近期他了解到從5月1日起,騎電動車必須戴頭盔后,出門會有意識地記得佩戴。
他認為,共享頭盔點的設置解決了偶爾匆忙出門忘戴頭盔的麻煩。“挺便民的,如果平常出行比較著急忘了戴,可以從這兒借一個,確實很方便。”
編輯丨張蘭 綜合北京日報、北京發布、知道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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