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致敬每一個默默奮斗的你,致敬那些不被看見、卻從未停下的努力,付出必有回響,每一份耕耘都終將結出碩果。祝每一位勞動者節日快樂!
5月開始,一批新規正式實施。未經用戶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發送商業短信;浙江13部門聯合發布20條舉措,支持生物醫藥創新發展;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出臺文件,明確長護險省內異地經辦規程……看看這些新規,將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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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長護險省內異地經辦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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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印發《浙江省長期護理保險省內異地經辦規程(試行)》(點擊藍字查看詳情),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規程》適用于浙江省參加長護險、在省內跨統籌區異地居住且符合長護險待遇享受條件、有異地照護需求的失能人員,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長護服務機構、定點評估機構或評估專家和第三方社會力量。《規程》明確,依托“浙里長護在線”平臺,簡化備案、申請、評估、結算等業務流程,為參保人提供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參保人異地享受長護險待遇的標準,按照“服務地待遇,參保地支付”原則執行。
浙江印發規定,促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浙江省促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規定》已于2026年3月26日經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浙江省政務服務主管部門與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政務服務主管部門共同編制、發布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事項清單;浙江省與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集約建設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線上平臺并保障運行,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域網上辦理;創新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服務模式,強化跨省域、跨部門、跨層級協同和數據共享,優化整合辦理流程,實現接續辦、集成辦、免申辦;健全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服務標準、規范,推動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結時限等統一,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不同地域同標準辦理。
浙江九部門印發行動方案,加快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省經信廳等九部門印發《關于加快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行動方案》(點擊藍字查看詳情),自2026年5月16日起實施。
《方案》提出,到2030年,規模以上科技服務業營收達2.6萬億,建設10個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集聚區,培育100家綜合實力強的科技服務機構,引育1000名高水平技術經理人,基本建成以賦能為特色的創新平臺體系和全省科技企業孵化“一張網”,加快形成創新力強、主體強大、優質高效、生態完備的現代化科技服務體系,有效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浙江13部門聯合發布20條舉措,支持生物醫藥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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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商務廳等1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杭州片區生物醫藥全產業鏈開放創新發展的若干舉措》(點擊藍字查看詳情),自2026年5月17日起實施。
《若干舉措》聚焦生物醫藥產業研發創新、監管審批、生產流通、要素保障及風險防控五方面,提出20條政策,充分發揮浙江自貿試驗區杭州片區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聚焦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研究提出先行先試的政策舉措,推動杭州片區生物醫藥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浙江支持大黃魚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近日,省海洋經濟發展廳印發《關于支持大黃魚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7年,岱衢族大黃魚苗種年供應能力達5億尾,養殖產量達6萬噸,全產業鏈產值達180億元。到2030年,選育岱衢族大黃魚新品系4個,苗種年供應能力達7億尾,優質種苗自給率達100%,突破大黃魚養殖關鍵技術5項以上,建設2000畝以上現代化大黃魚養殖園區5個,精深加工、轉化增值能力顯著提升,培育大黃魚區域品牌5個,養殖產量達8萬噸,全產業鏈產值達240億元。
浙江印發指導意見,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指導意見》,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
《意見》明確,所有收入必須及時、全額入賬,并全面推廣銀行轉賬、掃碼收款和電子統一收據;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組級資金須納入村集體經濟組織賬戶統一管理、分組核算。《意見》要求,當月發生資產變動時,當月結賬前更新資產卡片信息,并全面推廣資產“浙農碼”;凡是發包租賃、入股轉讓、報廢報損等處置行為,必須制定方案并經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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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短信“未經同意不得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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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新規明確要求,未經用戶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發送商業短信。
此外,新規對授權底線、退訂機制與發送、端口與身份管理及全鏈條監管與處罰等幾方面進行了規范和要求。
針對“幽靈外賣”等頑疾,2則新規提出針對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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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對外發布2則新規,針對“幽靈外賣”等頑疾提出針對性舉措。其中,《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
新規直指網絡餐飲外賣信息不透明、“幽靈外賣”、網絡消費追責難、虛假營銷等食品安全頑疾,提出針對性舉措。
明確實名登記民用無人機新國標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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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起,全國實施《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和激活要求》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運行識別規范》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標志著無人機管理進入全流程可追溯時代。
- 實名登記與激活:所有民用無人機必須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UOM)完成實名登記并激活。
- 存量無人機補登記時限:存量無人機(5月1日前購買)須在2027年6月1日前完成補登記與激活,逾期將被限制飛行。
防范冒名登記,強化經營主體登記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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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經營主體登記文書規范(2026年版)》和《經營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2026年版)》實施。持續推進經營主體登記標準化、規范化,提升經營主體登記質量。
- 增加采集股東出資期限信息;
- 補充完善因股東失權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因彌補虧損減少注冊資本變更登記等登記業務材料;
- 完善對登記聯絡員的信息管理,明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轉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規范》進一步明確實名登記確認程序,防范虛假冒名登記行為;在強化登記規范性的同時,優化線上登記信息存儲歸檔方式,強化對電子簽名等技術的應用,突出了登記便捷、高效的特點。精簡登記機關審核文書,適用于各類經營主體的登記、備案業務。
標準更嚴格,提升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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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起,強制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正式實施。明確產品名稱、危險等級、警示語等包裝標志標識要求。對個人燃放類產品的藥量限制更嚴格。
- 適當壓減含藥量、降低聲級值、限定運動軌跡范圍、明確防撞擊包裝要求和禁用藥種等,特別是對個人燃放類產品的藥量限制更嚴格,從源頭嚴控安全風險。
- 明確爆竹、組合煙花等主流產品的長度高度、發射筒限量、筒體直徑和壁厚等易于檢測判定的技術指標要求,進一步降低監管執法難度。
- 對產品名稱、危險等級、警示語等包裝標志標識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內容全面、精準,字體清晰、醒目,便于消費者閱讀了解。
- 新增混合包安全規定,明確混合包不應裝有雙響、小禮花組合煙花等含爆炸藥的產品,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滿足市場需求。
涉及各行各業,特種設備新規筑牢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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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正式施行。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行為,筑牢特種設備安全防線。
特種設備遍布各行各業,涉及生產生活方方面面。新版《規則》責任更加清晰,統一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設置和配備要求,通過明確安全總監、安全員等關鍵崗位的職責,做到“權責清晰、責任到人”。
防范“天價”收費,殯葬領域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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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民政部印發的《殯葬領域明碼標價規定(試行)》將試行。
新規全面覆蓋“逝、殯、葬、祭”各環節,將銷售殯葬用品的經營主體等一并納入監管,杜絕盲區;同時結合執法實踐,細化明碼標價要求,把“公開透明”落實到細處。無論是基本服務還是延伸服務,都要明碼標價、清清楚楚,杜絕項目混淆、坐地起價,遏制價格欺詐,防范“天價”收費。
內容綜合自央視新聞、浙江人大官網、省經信廳、省海洋經濟發展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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