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筑牢未成年人保護防線,貴陽市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煙草專賣局等部門進一步強化對旅館業、KTV、網吧、酒吧及煙酒銷售經營場所的監督管理和綜合治理,依法嚴懲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現將2025年下半年以來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一:某旅館違規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8月,清鎮市某旅館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貴陽市公安局清鎮市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并處罰款10000元。
案例二:某旅館違規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9月,南明區某酒店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二個月,并處罰款20000元。
案例三:某KTV違規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12月,白云區某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經查實,貴陽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白云區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該歌舞娛樂場所予以沒收違法所得597元,并處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某酒吧違規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9月,云巖區某酒吧多次違規接待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售酒。經查實,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對該酒吧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違法所得199.60元,并處罰款100000元。
案例五:某超市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
2025年9月,觀山湖區某超市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經查實,觀山湖區煙草專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7元,并處罰款2000元。
相關法律知識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七條 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系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第五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五十九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一百二十二條 場所運營單位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住宿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三條 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來源/貴陽公安
編輯/謝茜 審核/鄺亞航 終審/曹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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