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么、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臺“幽靈外賣”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這也是自2015年修訂食品安全法以來面向平臺開出的最大金額罰單。對此,數字經濟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邀請食品電商、物流供應鏈、平臺治理、法學等專家進行解讀,并發布《“全國網絡食品安全第一大案”——網經社智庫專家獨家解讀報告》。
出品 | 網經社
撰寫 | 無痕
審稿 | 云馬
配圖 | 網經社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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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平臺被罰沒35.97億元 開創平臺經濟系統治理新范式
根據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7家電商平臺改正違法行為,暫停新增蛋糕店鋪3至9個月不等,并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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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拼多多罰沒合計約 15.22 億元、美團罰沒合計約 7.46 億元、京東罰沒合計約 6.35 億元、餓了么(淘寶閃購)罰沒合計約 5.58 億元、抖音罰沒合計約 0.57 億元、淘寶罰沒合計約 0.47 億元、天貓罰沒合計約 0.3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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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7家平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消費經濟學會副理事長洪濤教授表示,本次處罰對于全國平臺經濟治理有以下意義:
一是強化平臺“守門員”主體責任,明確法律責任邊界;
二是推動平臺經濟監管從“事后處罰”向“事前預防+事中控制”轉型;
三是樹立“最嚴厲處罰”導向,震懾行業亂象;
四是為高風險領域平臺經濟治理提供可復制樣板;
五是促進平臺經濟從“野蠻增長”轉向“規范發展”。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曦表示,本次“一案罰七平臺”的執法模式,打破了傳統屬地管轄的限制,實現了對跨區域平臺違法違規行為的統一查處,體現了國家層面執法資源整合能力。平臺在流量和規模的驅動下,對“幽靈店鋪”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甚至默許,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機制。本案的處罰幅度在法律框架內屬于單體累加而非單一頂格。這種計算方式符合“過罰相當”原則——違法行為越嚴重、涉案規模越大,最終處罰金額越高。
數字經濟與平臺治理專家賈國申博士認為,從數字經濟平臺系統治理視角看,該案不僅是一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更是我國平臺經濟治理從“分散監管”邁向“全域協同治理”的標志性事件,對規范平臺發展、壓實主體責任、守護公共利益具有里程碑意義。從《電子商務法》《食品安全法》來看,本次處罰處于頂格懲戒區間,而非常規處罰。35.97億元罰沒額度,與平臺市場規模、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危害覆蓋面高度匹配,既體現過罰相當,又以足夠強度的懲戒遏制“以違規換增長”的傾向,讓合規成本真正低于違規成本,符合平臺經濟長效治理的內在要求。
中國物流策劃研究院執行院長李芏巍認為,本次執法最引人注目的,莫過于“一案罰七平臺”的模式。這并非簡單的“法不責眾”的反向操作,而是一種極具示范意義的“系統治理”思維的體現。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王與劍認為,本次 35.97 億元處罰并非常規執法,而是針對特別嚴重違法行為的頂格處理,符合“累計追責”原則與立法精神。在處罰方式上,用“巨額罰款+業務暫停+個人追責+全面整改”的組合拳,是基于法律授權、社會穩定、整改實效的綜合考量,更具針對性與可操作性,旨在推動平臺從根本上堵塞漏洞,實現了懲戒、糾正與預防的綜合治理目標。
行業共性短板暴露 外賣平臺準入審核機制失守
洪濤認為,多家頭部平臺同時被查,一是資質審核流于形式,未履行實質性審查義務;二是縱容“幽靈店鋪”與轉單行為,缺乏有效監控;三是技術與人力投入嚴重不足,審核機制失靈;四是責任主體缺位,內部管理形同虛設;五是行業共性根源:唯流量論,責任錯配。
李曉曦認為,多家被查主要存在以下三點共性漏洞:一是平臺對商家資質審查存在嚴重的走流程、形式化。二是平臺對“轉單銷售”模式的放任和縱容。三是平臺重流量、輕合規的管理理念。
資深企業法務戰略專家姜子華也認為,多家被查主要存在以下四大漏洞:第一,形式審查替代實質審查:審核變成“上傳即通過”;第二,利益驅動下的審核內控漏洞:審核員與中介勾連放水;第三,轉單機制與審核漏洞疊加:從入口失守到全鏈條失控;第四,法律責任意識的普遍缺失:從個體疏忽到系統性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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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國申認為,準入審核形式化、信息管控碎片化、動態監管空轉化是餐飲外賣類平臺存在的共性問題。
李芏巍認為,七家頭部平臺同時“中招”,暴露出外賣、餐飲類電商平臺在主體資質審核上存在驚人的共性漏洞:包括資質審核“走過場”、默許甚至縱容“轉單”亂象、技術被濫用為“作惡”工具等。
“幽靈外賣”屢禁不止:平臺缺位、商家逐利、監管短板多方成因
洪濤表示,幽靈外賣屢禁不止的根源是系統性失靈——平臺逐利忽視責任、商家鋌而走險、監管與技術未能同步升級。當前治理正從“事后處罰”轉向“事前防控+多元共治”,但執行落地仍需持續強化。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俊斌認為,“幽靈外賣”長期屢禁不止,首先是食品經營商家的良心和職業道德缺失;平臺監管體系未建立和監管力度不足,是第二方面問題;還有平臺惡性競爭,低價引導也會使商家受到利益驅使,走向不規范經營,也是一個原因。
王與劍認為,“幽靈外賣”長期泛濫的根源在于平臺、商家、監管三方的共同作用,而平臺責任缺失是核心癥結,尤其是其商業邏輯與食品安全責任之間出現了根本性沖突。
"技術+管理"雙輪驅動 杜絕"幽靈外賣"的長效機制
要杜絕“幽靈外賣”死灰復燃,平臺必須建立長效機制。
洪濤認為,平臺需構建“技術+管理”雙輪驅動的全周期治理體系,從入駐審核、存續監管到社會共治,實現對“幽靈店鋪”“一證多店”“虛假地址”等問題的系統性防控。
李曉曦認為,從法律合規實務角度,建議平臺從以下三個角度構建長效機制杜絕“幽靈外賣”:一是建立“AI+人工+線下”三重審核機制。二是加大對“轉單行為”的監管與阻斷。三是完善內部合規治理機制。
劉俊斌建議,平臺未來首先構建全新的監管體系和流程,通過動態監測體系、與線下市場、衛生系統監管協同、利用物流信息或快遞員反饋、消費者投訴響應、設置第三方檢測平臺、動態抽檢等技術和手段不斷完善監管,讓天下沒有不安全的飲食。
王與劍建議,技術上,打造智能審核閉環。管理上,壓實全鏈條責任。
李芏巍建議,首先技術賦能,建立“線上+線下”一體化核驗機制;其次管理重構,壓實“食品安全總監”責任;再次,供應鏈透明化,實現“從田間到餐桌”的可追溯;最后,重構商業邏輯,從“流量變現”轉向“價值創造”。
【小貼士】
網經社深耕電商與互聯網近20年,依托旗下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及開放型電商智庫平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通過立法參謀、監管課題、監管培訓、監管會議、監管調研、專項報告六大方式,在推動消費維權、參與行業立法、促進平臺合規等方面成果顯著,持續獲得有關部委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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