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更不是造謠詆毀的“擋箭牌”。近期,網絡主播“柴懟懟”、自媒體從業者宋清輝先后因惡意抹黑知名企業胖東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這類踐踏法律底線、污染網絡生態、破壞營商環境的網絡“黑嘴”“臭嘴”,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以司法之力筑牢網絡空間法治防線,守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
2025年3月起,網絡主播柴某前(賬號“柴懟懟”)伙同兩家珠寶公司及賬號實名注冊人溫某國,在抖音、快手等多個網絡平臺蓄意捏造虛假事實,對胖東來實施惡意詆毀。他公然謊稱胖東來所售玉石“成本幾十、幾百元,售價卻達成千上萬”,虛構“利潤幾十至幾百倍”“質劣價高”的不實信息,還惡意詆毀企業負責人“勾結黑惡勢力”“偷稅漏稅”,煽動消費者集中退貨、舉報,企圖通過抹黑競爭對手,引流至自家直播間帶貨牟利,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造謠—吸粉—變現”黑色產業鏈。值得注意的是,這位自詡“打假博主”的主播,其直播間售賣的所謂“宮廷玉鐲”經權威機構檢測均為染色處理的偽劣產品,部分甚至被鑒定機構判定為“無鑒定價值的破爛石頭”,上演了一場“賊喊捉賊”的鬧劇。
正義從不缺席,違法必受嚴懲。2025年4月,胖東來及負責人于東來以商業詆毀、名譽侵權為由,向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600萬元。法院迅速響應,作出河南省首份網絡侵權“禁言令”,責令柴某前等人立即刪除侵權視頻、停止詆毀行為。同年7月,網信部門依法依規關閉“柴懟懟”相關賬號,平臺同步下架全部侵權內容。9月29日,許昌中院一審宣判,認定四被告構成共同侵權,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相關平臺公開道歉30日,并賠償各項損失總計260萬元(其中企業損失200萬元、個人損失4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20萬元),賬號出借人溫某國在52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各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生效并順利執行。此外,柴某前及其關聯人員還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浙江平陽警方逮捕,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真正實現了全鏈條、全方位追責。
“柴懟懟”案的依法處置,具有多重標志性意義,成為治理網絡黑嘴的重要里程碑:
其一,司法護航民營經濟標桿。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寫入2026年全國兩會工作報告,列為嚴懲網絡造謠抹黑、保護民營企業商譽的標志性案例,既彰顯了我國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堅定立場,也明確傳遞出“網絡空間非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為全國范圍內企業依法維權提供了可借鑒的示范樣本。
其二,全鏈條追責,大幅提高違法成本。該案突破以往“只罰主播”的慣例,同步追責背后的涉案公司、賬號出借人,徹底斬斷“造謠牟利”的利益鏈條。260萬元的高額賠償疊加30日公開道歉,讓造謠者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和名譽代價,有效破解了“造謠成本低、維權難度大”的行業痛點。
其三,明晰法律邊界,強化治理指引。該案明確劃分了正常商業評價與惡意詆毀的法律邊界,為網絡平臺履行監管責任、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整治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推動形成“司法引領、平臺盡責、監管發力”的網絡治理格局。
其四,優化營商環境,凝聚發展信心。該案的依法處置,有力震懾了“流量碰瓷、造謠牟利”的網絡亂象,提振了民營企業依法維權的信心,有效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了清朗的網絡環境。
令人遺憾的是,“柴懟懟”案的嚴厲懲處,非但沒有讓宋清輝幡然醒悟,反而成為其跟風效仿、變本加厲博眼球的“反面參照”,充分暴露其毫無底線、唯利是圖的違規本質。2026年4月1日至4月20日,短短二十天內,這個自詡“經濟學家”、包裝成“正義斗士”的自媒體從業者宋清輝,在各網絡平臺密集發布近30篇文章,其中28篇均為直指胖東來的惡意攻擊、不實抹黑與無端謾罵,頻次之密、針對性之強、言辭之惡劣,令人發指。
事實上,早在2025年4月,宋清輝就曾因發表“胖東來是一家沒有什么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只能變著花樣靠流量活著”等惡意言論,被胖東來列為侵權訴訟對象,追責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但法律的警示、維權的震懾,對他而言不過是博眼球的“熱度跳板”,他不僅不知悔改、拒不收斂,反而將侵權追責當作“流量噱頭”,持續升級詆毀行徑,其囂張跋扈的態度,遠比“柴懟懟”更具迷惑性和危害性。
宋清輝的違規本質,絕非單純的“言論偏激”,而是披著“自媒體評論”“經濟學家發聲”的外衣,行“惡意造謠、流量斂財、踐踏法治”之實,是典型的“網絡臭嘴”作惡升級。他全然無視客觀事實,刻意捏造虛假信息、歪曲胖東來的經營理念與發展現狀,用極端偏激、充滿惡意的言辭煽動輿論對立,毫無底線地詆毀胖東來的企業聲譽和創始人于東來的個人形象,嘲諷于東來“初中沒畢業”“偏居一隅的小企業主”,否定胖東來深耕零售、誠信經營的初心,抹黑其“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將一家備受消費者認可、同行尊重的良心企業,污蔑成“靠流量炒作、無核心競爭力”的劣質企業。
他長期以“毒舌”“敢說”為偽裝,把“網絡臭嘴”當作個人標簽,實則是借惡意詆毀制造爭議、博取關注,本質上就是“靠罵博名、靠污斂財”,肆意踐踏言論自由的法律邊界和道德底線,嚴重違背公序良俗與網絡文明準則。更惡劣的是,他一邊包裝自己“以一己之力對抗流量亂象”,一邊主動制造流量亂象;一邊標榜“堅守正義”,一邊干著惡意侵權、破壞營商環境的齷齪勾當,其虛偽面目、卑劣行徑,與“柴懟懟”的網絡黑嘴行徑異曲同工,甚至在不知悔改、囂張跋扈上有過之而無不及,對企業合法權益的損害、對網絡生態的污染、對市場秩序的擾亂,危害更深、影響更壞。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布,情節嚴重的,已構成誹謗罪;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企業商業信譽,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宋清輝的行為,早已遠超正常言論范疇,其多次、密集、針對性的惡意詆毀,并非偶然為之,而是主觀惡意明確、刻意為之的違規犯罪行徑,
他明知自己的言論虛假,明知會損害胖東來的商業信譽、擾亂輿論秩序,卻依然我行我素、變本加厲,核心目的就是博取流量、牟取不正當利益,這正是其違規本質的核心所在。相較于“柴懟懟”的“造謠牟利”,宋清輝的惡劣之處在于,他利用“經濟學家”的虛假包裝,更具迷惑性,更容易誤導公眾、煽動輿論,其行為涉嫌違反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規定,遠比普通網絡造謠者的危害更大,理應受到更嚴厲的法律懲處。
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言論自由絕不等于造謠自由,更不等于惡意詆毀、肆意妄為的自由。無論是“造謠牟利”的網絡黑嘴柴懟懟,還是“偽裝正義、靠罵斂財”的網絡臭嘴宋清輝,其行為都嚴重污染了網絡生態、擾亂了市場秩序、侵害了企業合法權益,但宋清輝的違規本質更具虛偽性和頑固性,他披著“專業人士”的外衣,行“網絡流氓”之實,明知違法卻屢教不改、變本加厲,其行為不僅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是對整個網絡文明和市場秩序的公然挑釁,必須依法從嚴處置、絕不姑息。
相關網絡平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內容審核,及時清理宋清輝的侵權信息,對其違規賬號采取封禁、限流等強硬措施,從源頭遏制其詆毀亂象;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全鏈條監管,深挖宋清輝背后的流量變現鏈條,嚴厲打擊其惡意造謠、詆毀商譽的違法行為,形成雷霆震懾;司法機關要持續發揮司法引領作用,依法從重追究宋清輝的法律責任,讓這個不知悔改的“網絡臭嘴”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彰顯法律的威嚴。
唯有如此,才能堅決清理網絡害群之馬,切實守護清朗網絡空間,維護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與社會公序良俗,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讓網絡空間真正成為滋養文明、助力發展的凈土。
附4月20日到4月1日宋清輝公開發布文章清單:
宋清輝:王海打假,哪怕有瑕疵,也遠比于東來更有利于社會進步
2026-04-20
宋清輝:起訴成癮,扼殺言論,王海打假對社會的貢獻比于東來更大
2026-04-20
宋清輝:通過司法威懾來維持完美形象的企業家,正在破壞營商環境
2026-04-18
宋清輝:保護民營企業家不能過度,警惕一部分企業家“借法壓言”
2026-04-18
宋清輝:人行增持黃金,釋“安全性優先”信號
2026-04-17
宋清輝:警惕借法壓言,最高法報告不應成為資本扼殺言論的擋箭牌
2026-04-16
宋清輝:最高法報告關注胖東來維權案,絕不代表資本可以借法壓言
2026-04-16
宋清輝:嵌入中國生態,德企“東遷”的背后更多是企業的主動選擇
2026-04-15
宋清輝:王石堅持不行賄“不造神”,已經超越中國絕大多數企業家
2026-04-15
宋清輝:媒體不敢言、公眾不敢議的企業,才是市場中最危險的劣幣
2026-04-14
宋清輝:警惕被神圣化的“完美企業”,那正是驅逐良幣的“劣幣”
2026-04-14
宋清輝:于東來超市的“成功”,是利用了社會普遍缺乏安全感現狀
2026-04-13
宋清輝:于東來利用司法與輿論戰讓質疑者噤聲,媒體動筆前便畏縮
2026-04-13
宋清輝:于東來開了幾家超市,家家暴利,為什么很多人學不會?
2026-04-13
宋清輝:學者動筆前不能只想著是否會被起訴,開口前是否會丟飯碗
2026-04-11
宋清輝:每一個學者都不應擔心因言獲罪,敢于質疑是市場經濟基石
2026-04-11
宋清輝:大談保護企業家不是市場經濟,只能使其借法壓言無法無天
2026-04-10
宋清輝:許家印、釋永信、河南南街村都曾被塑造成時代英雄或標桿
2026-04-09
宋清輝:各方抓緊切割,雞蛋角黃素爭議,或是于東來超市雪崩前兆
2026-04-09
起訴宋清輝,圍剿王海:于東來“司法遮羞布”還能捂住多少真相?
2026-04-08
宋清輝:起訴成癮、以法壓言,于東來式霸權能否遮住染色蛋真相?
2026-04-07
跨省圍獵:獨立經濟學家宋清輝因學術評論遭許昌法院定點清除
2026-04-04
司法工具化:許昌法院4月2日對宋清輝宣判,是對學術自由公開處刑
2026-04-03
宋清輝:我無罪,為何要道歉賠償?我將審判這一紙荒誕的判決書
2026-04-02
宋清輝:地方司法淪為企業的家法,天平早已在立案那一秒徹底傾斜
2026-04-02
從許昌法院同意受理“宋清輝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敗訴毫無懸念
2026-04-02
宋清輝:警惕于東來操弄地方權力,借助地方法院封殺批評質疑之聲
2026-04-02
宋清輝:這哪里是言論邊界問題,這是于東來勢力鉗制學者言論自由
2026-04-02
宋清輝:許昌法院判我有罪,但歷史會判我無罪,捍衛學術言論自由
2026-04-01
宋清輝:連學者一句真話都容下,于東來所謂“自由與愛”顯得可笑
2026-03-3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