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
淄博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張店聯通路店
被罰款5000元。
公示顯示,淄博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張店聯通路店因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參照《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九、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分第八項的規定,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從輕處罰如下:罰款伍仟元(5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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