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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進一步強化司法與仲裁協同互動,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環境,4月8日,常州中院聯合常州仲裁委員會(江蘇新能源爭議仲裁中心)召開發布會,常州中院發布《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工作報告(2021-2025)》,常州仲裁委員會發布《關于仲裁協議效力認定的工作指引》。發布會由市中院宣教處副處長王鵬主持,揚子晚報、華訊網、武進融媒體中心、現代快報、化龍巷、常州日報社、江蘇工人報、常州廣播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單位記者出席發布會。
會上,常州中院民三庭庭長姜旭陽介紹2021-2025年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工作情況。2021-2025年,常州中院共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316件,審結295件。從收結案數量來看,近五年來,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數量呈現穩定增長態勢。接著,發布了2021-2025年度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典型案例及裁判規則,涉及仲裁協議效力的認定與解釋規則、仲裁協議對未簽約主體的約束力、瑕疵仲裁程序的司法審查標準、仲裁受案范圍與公共利益界定四個方面,旨在統一仲裁司法審查標準,為當事人提供穩定的預期。最后,對完善仲裁司法審查機制、提升仲裁服務品質與公信力、建立訴訟與仲裁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提出相關建議與展望。
常州仲裁委員會(江蘇新能源爭議仲裁中心)辦公室副主任沈安琪介紹了近五年來常州仲裁委員會案件受理情況,以及江蘇新能源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以來的運行成效,并發布了《關于仲裁協議效力認定的工作指引》。該指引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結合仲裁實踐,梳理了常見的25種仲裁協議效力認定情形及法律依據,旨在為相關法律實務提供參考。
仲裁司法審查的質效,直接關系到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劣。站在新仲裁法施行的新起點上,常州中院將繼續秉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有限干預、鼓勵仲裁”的理念,以更加客觀、專業、審慎的姿態,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能,不斷提升仲裁司法審查的國際化、法治化水平,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審查工作報告
(2021-2025)
▲關于仲裁協議效力認定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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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三庭 趙雨波
編輯:張 瀾
一審:王 鵬
二審:陳志強
三審: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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