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了一輛車,車本上寫著你的名字,你交了全款、買了保險,每個月充電的費用比加油便宜了不少。但當這輛車出故障的時候,你突然發現:你能去哪里修,不是由你決定的,而是由車企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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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像不像一個悖論?但這就是2026年正在發生的現實。前兩天“電池包外殼卡扣損壞被報價十幾萬元更換整個電池包”的案例上了熱搜,塑料卡扣壞了要換整套電池包,報價高達13萬元。而在它的背后,是一場關于“維修權”的博弈,也是一場關于數字時代財產權內涵的重新定義。
一、你的車,你真的說了算嗎?
先從兩個真實的例子說起。
一個是某汽修店老板老李。他技術不錯,幾乎能修市面上大多數品牌的新能源車。但他現在只敢接特斯拉的活。為什么?因為他怕。2024年8月,有兄弟兩人因為用工具破解了某款新能源車的電池管理系統數據,幫車主解了鎖,結果被車企報警,最終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緩刑,兄弟倆一共掙了5000塊錢的違法所得。2025年,一位汽修博主因為幫三個品牌的車主維修車輛、拍成視頻發到網上,被三家新能源車企聯合起訴。
另一個是開新能源車的普通消費者。他們很快發現,換個剎車油,外面修理廠換完必出故障碼,必須回4S店在線匹配;換個大燈,新燈裝上去沒用,一定要用原車電腦板才能繞過密鑰認證。不是外面的師傅手藝不行,是根本沒有數字鑰匙去打開維修的大門。
這就是當前新能源車后市場的真實處境。有媒體報道將其形象地概括為“無授權不診斷、無密鑰不裝配”。原本僅用于核心安全部件的加密與認證機制,如今已下沉到車輛的每一個電子末梢,形成“診斷設備封鎖+零部件密鑰認證”的雙重管控閉環。截至2025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4397萬輛,預計2026年保有量將突破6000萬輛。這意味著,至少數千萬車主正面臨同一個問題:花自己的錢買的車,修車這件事卻由別人說了算。
二、法律如何界定這些問題?
這些糾紛觸及了多部法律的調整范圍。
第一關: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
汽車生產者應“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徑、合理的信息價格,向所有維修經營者及消費者無差別、無歧視、無延遲地公開所銷售汽車車型的維修技術信息”,并且明確要求“不得通過設置技術壁壘排除、限制競爭,封鎖或者壟斷汽車維修市場”。
但現實中發生了什么?燃油車的密鑰認證僅集中在發動機、變速箱等核心部件,而新能源車的零部件雖因高度集成化而數量減少約30%,但電子電器部件占比大幅提升,密鑰認證的覆蓋范圍與管控強度卻成倍增加。這意味著什么呢?意味著車企并不是沒有公開維修技術信息,而是他們通過密鑰認證的方式,讓你的車“不認識”第三方維修廠換上去的新配件。從制度執行和監管力度上來分析,這反映出在新能源汽車時代遇到了新型的技術規避手段,即用“數字圍墻”替代傳統的物理封鎖。
第二關:《反壟斷法》
這就引出了第二個法律問題:新能源車企不公開程序代碼、通過技術手段限定消費者只能在4S店維修,是否涉嫌壟斷?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禁止實施限定交易行為,即“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分析此規定可以看出,它的適用有前提條件:一是經營者需要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二是實施了限定交易行為,三是沒有正當理由。程序的適用需要依次滿足這三個層次的條件。
此外,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責任邊界問題。《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供應商、經銷商“對消費者限定售后服務商”,雖然三包服務等特殊情形除外。但在實操中,“非授權渠道維修即喪失終身質保”的條款是否構成不合理的限定,目前仍是一個存有爭議但亟需司法回應的問題。
第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賦予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包括自主決定接受或不接受特定服務。這本是消費者選擇權的核心條款,也是支撐車主“我想去哪里修就去哪里修”的最直接的法理依據。
然而,在實踐中,選擇權與安全權之間形成了緊張關系。車企聲稱加密是為了保障安全,防止非法篡改導致安全事故。那么問題就變成了:安全與選擇權之間的邊界在哪里?
從法律角度審視,安全考量固然重要,但問題是,安全不能成為一個什么都能往里裝的筐。剎車系統加密可以理解,但連更換剎車油都需要在線匹配、連塑料卡扣這種純機械部件都被捆綁在密鑰體系中,這就很難用“安全”二字來解釋了。這種擴張性的技術管控,實質上是在以安全為名行壟斷之實。
三、國際經驗與制度設想
面對這樣的困局,媒體的呼吁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開放維修數據、完善法律法規、建立行業標準。這三個方向在成熟的汽車產業市場中已有清晰的法律實踐。
歐盟的立法路徑:
歐盟通過《車輛型式批準條例》(Regulation (EU) 2018/858)構建了較為完備的維修信息開放法律框架。該條例明確要求制造商向獨立運營商提供車輛維修保養信息和車載診斷信息的訪問權限,并且規定了廠商提供的OBD信息與維修保養信息應當在網站上以標準化格式呈現,確保信息“始終可訪問”。相較于國內的軟性約束機制,歐盟采用的是強制性立法路徑,直接規定了義務主體、義務內容與免責條件。
此外,2025年9月12日,《數據法案》(Data Act)在歐盟正式生效。該法案確立了一項重要原則:凡是制造商能夠訪問的數據,用戶選擇的第三方也應當能夠以同等質量和時效訪問。這一規定在汽車領域意味著:車輛生成的維修數據和診斷信息,不再由車企獨占,車主有權將其共享給獨立的第三方維修機構。
美國的立法嘗試:
美國的“維修權”運動同樣值得關注。2020年11月,馬薩諸塞州選民以75%對25%的壓倒性多數通過了“維修權”投票倡議,該法律要求汽車制造商為配備遠程信息處理系統的車輛配備“可互操作、標準化和開放訪問平臺”,使車輛生成的機械數據可供車主和獨立維修店訪問。
雖然在立法過程中面臨汽車制造商的訴訟挑戰,但聯邦法官在2025年的裁決中支持了該法律的“平實語言”含義,明確指出不要求獨立維修店獲得非診斷和維修信息的訪問權限,法律的范圍限于“與車輛診斷、維修或維護相關的數據”。
結合具體國情,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向:一是將《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上升為更高效力層級的行政法規,并補充針對新能源車電子密鑰認證的專項條款;二是參照歐盟《數據法案》的“數據可攜”原則,在《個人信息保護法》或專門的汽車數據管理辦法中增設車輛維修數據共享條款;三是完善舉證責任分配,對于車企以“安全”為由拒絕開放技術信息的,要求其承擔更實質性的舉證責任,而非僅憑安全聲明即可免責。
四、結語:比技術更難拆除的,是“數字圍墻”背后的利益堡壘
律師圈里常說一句話:“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體正義。”換成大白話就是,沒有規矩和流程,你的權利就只是一句口號。
回到開頭那個問題:你的車到底屬于誰?從《民法典》的角度看,你付了款、辦了登記,這輛車在物權法意義上毫無疑問是你的。但當車企可以通過遠程密鑰控制,讓你的車“不認識”新換的大燈時,當第三方維修可能觸發車輛鎖定、讓你連車門都打不開時,當私自解鎖電池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時,你擁有的還是完整的產權嗎?
我想起一位小鵬車主說的話:“充電省的錢,全貼在維修費上了。”這句簡單的吐槽,其實道出了當前新能源汽車消費的深層矛盾:前端銷售讓利、后端售后“補血”的商業邏輯,正在以技術之名掏空消費者的權利。
技術的發展是為了讓生活更美好,而不是讓生活更昂貴、更憋屈。當“軟件定義汽車”成為行業共識的同時,也應當有“法律守護權利”的配套機制。在此意義上,推動維修數據開放、完善法規建設,不僅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現實需要,更是讓技術回歸服務人的本質——而不是反過來,成為困住人的那道“數字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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