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邱延波
救護車里裝化肥,污染的是生命通道。
5月16日,網(wǎng)上流傳一條視頻,一輛車身標注“120”和“重慶急救”的救護車停在路邊,兩名人員正往車內(nèi)搬運化肥。當天晚上,巫溪縣衛(wèi)健委回應稱,涉事車輛為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的院前急救車(非縣級急救中心車輛),已啟動調(diào)查。
5月17日,官方通報確認:駕駛員范某在完成患者轉運任務返程途中,私自購買家用化肥并用救護車裝載。該行為被定性為“嚴重違反救護車管理規(guī)定,影響惡劣”,將依法依規(guī)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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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說: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待遇低、人手少,本來就不容易。再說了,這是返程途中,救護車空著也是空著,順便拉點化肥,不算啥大問題,何必上綱上線?救護車干完活兒順路捎袋化肥,既沒耽誤救人,也沒多燒公家汽油,有些人是不是閑得慌?
是不是閑得慌,得看規(guī)定。
《院前醫(yī)療急救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wǎng)絡醫(y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于非院前醫(yī)療急救服務,救護車專用于搶救和轉運急危重傷病員,不得挪作他用。
重慶市自己的救護車管理辦法也明確寫著:“專車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這是死命令,不是商量著來的。假如當事司機返程途中臨時再遇到緊急任務,就算時間來得及,病人咋上車?和化肥“擠一擠”?還是把“自購的化肥”扔到半路上?
為啥這么較真?
因為救護車是“特種車輛”,享受的是“特權”,在進行搶救任務的時候,可以闖紅燈、逆行、走應急車道、公交專用道,其他車必須讓行。這份特權不是白給的,是全社會用“生命優(yōu)先”四個字換來的信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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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一次道,我救一條命。這是約定。如果這個約定被破壞,信任很難再修復。
想象一下:你在正常行駛的時候,后面的救護車閃著燈鳴著笛,你必須要給它讓道。甚至在等紅燈的時候,你還要闖一下紅燈,為后面的救護車騰出空間讓它先去搶救生命。但是,如果你讓過之后,發(fā)現(xiàn)里面裝著化肥或者拉著桔子,你是什么心情?下一次再聽到警報,你是讓還是不讓?
有人會說,巫溪這事只是個“順風車”而已,又沒耽誤病人。
是,這次是沒耽誤。但誰能保障下次不會耽誤?
規(guī)矩不是為“這次”設的,是為了杜絕“下次”。如果今天允許順路捎化肥,明天就有人順路接孩子,后天就可能順路去縣城辦個私事。規(guī)矩一旦被人情磨軟,就再也硬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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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視覺中國)
去年,國家衛(wèi)健委等部門下發(fā)《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打救護車公車私用,給車裝定位、加強監(jiān)管。紅頭文件在前,化肥上車在后,這說明什么?說明有些基層單位,制度是掛在墻上的,文件是鎖在抽屜里的,根本沒放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上。
如果生命通道容得下“私貨”,透支的是公眾對醫(yī)療體系的信任。
如果下一次救護車的警報再響起,人們的第一反應不再是讓路,而是去查看救護車里拉的是什么,搶救生命的時間因此被耽誤,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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