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林業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網站通報稱,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未經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擅自修建硬底化碧道,被處以13.1778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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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未經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于2022年6月,擅自在東莞市大嶺山鎮楊屋村水資源配置中心泵站旁修建硬底化碧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可以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為此,東莞市林業局對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處以13.1778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六個月內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
天眼查信息顯示,東莞市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 (曾用名:東莞市大嶺山鎮水務工程建設運營中心) ,位于廣東省東莞市;該事業單位開辦資金為15925.48萬元。通過天眼查大數據分析,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參與招投標項目1078次;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30個。
此外,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的業務范圍包括:負責政府投資的水務工程項目的運營、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排水管網、城市雨水、污水管道等渠務管理、運營和維護工作;協助開展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以及排澇應急搶險工作;協助行政部門承擔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有關工作,等等。
東莞市大嶺山鎮人民政府官網信息顯示,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為大嶺山鎮所屬事業單位。
此次事件發生之后,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采取了哪些補救措施?又將如何整改,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5月14日,南都記者撥打了大嶺山鎮水務工程運營中心在天眼查顯示的電話,對方稱:“我們有采取一些措施,但不方便接受采訪。”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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