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湛江,合同糾紛類案件時有發生,其中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更是讓不少人頭疼不已。今天就來講一講龐女士遇到的麻煩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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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女士與吳川市XX公司簽訂了《某華府商品房認購書》,認購某華府某棟某房,建筑面積、套內面積都有明確約定,單價為X,XXX元/㎡,總房款為XXX,XXX元。簽認購書當天,龐女士就支付了XX,XXX元定金,公司也出具了收據。
然而,問題出現了。龐女士發現《認購書》上的單價“X,XXX元/㎡”和當初雙方商定的“X,XXX元/㎡”不一樣。于是,在XXXX年X月X日,她向公司提出異議,要求退還定金。可公司卻拒不退還,堅稱應以《認購書》上的單價為準。雙方爭執不下,矛盾就此產生。
龐女士無奈之下,委托了廣東拓安律師事務所的戴雯雯律師來處理此事。戴律師接手案件后,仔細研究了雙方簽訂的《認購書》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她認為,雖然《認購書》有明確單價,但龐女士能證明雙方原本商定的單價不同,公司這種行為可能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經過充分的準備,戴律師代表龐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某華府商品房認購書》已解除,并要求公司返還認購金XX,XXX元,同時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經過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做出了判決:限被告吳川市XX公司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龐X返還定金XX,XXX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也由被告負擔。
這件事要是換個人可能就栽了,其實記住兩點就能避免。一是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核對各項條款,特別是涉及金額、單價等重要內容,有疑問及時提出。二是保留好與對方溝通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萬一出現糾紛,這些都是有力的證明。
最終,龐女士成功拿回了定金,這場糾紛也算圓滿解決。戴雯雯律師雖然執業時間從2023年至今,但她已承辦數百件案件,在合同糾紛等領域有著深厚的實務積淀。正是因為豐富的辦案經驗,讓她在這個案件中迅速找準關鍵,準確把握法律條文,為龐女士爭取到了應有的權益。這就是這起案子的最終結果,也是專業價值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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