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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榴蓮賣家程先生驅車1600公里跨省維權引發輿論關注。
買家收到190元榴蓮后,以“發霉”為由騙取平臺“僅退款”,程先生比對照片發現證據造假,遂自費千里赴山東取證,最終證實買家惡意欺詐。最終,平臺全額退回他190.71元貨款,惡意買家也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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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赴山東取證
當“僅退款”被濫用,當“無理由”變成“無底線”,本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設立的服務規則為何會成為一些人“薅羊毛”的捷徑?《新聞1+1》連線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的呂來明教授,帶來分析解讀。
惡意退款退貨不能僅靠“較真”解決
在呂來明教授看來,這是一個典型的反向維權事件,即商家向買方維權。近年來,在網絡交易領域,一些買家不誠信交易,牟取不正當利益,惡意“僅退款”,損害商家的合法權益,對誠信的消費環境和健康的市場秩序造成危害。很多商家因為時間、精力有限,選擇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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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花較大成本維權,體現了商家在法律維權意識上的覺醒,也對不誠信的買家利用平臺規則獲取不正當利益,起到遏制作用。
專家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對于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消費爭議,平臺具有調解、協助維權、解決爭議的責任。在該事件中,程先生進行了兩次申訴:第一次申訴被平臺駁回,第二次申訴,平臺回復需等警方處理,這反應了平臺在規則制定或識別機制上存在一定漏洞。
如何讓7天無理由不被濫用?
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何讓規則不被惡意“僅退款”的人濫用?專家表示,要重點監測、加強識別以下三種情況:
- 消費者購買后把真貨留下,把假貨退回去。
- 大規模購買頻繁退貨,既有不良的、不誠信的消費者原因,也有競爭對手雇一些買家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原因。
- 對于非一次性的商品,消費者用完之后,進行退貨。
健康的交易環境,不能只靠商家“死磕”來維持,也不能把這些成本轉嫁到普通生意人身上,更需要平臺、商家、消費者等所有利益相關方攜手共治,共同維護良好的網購生態。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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