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5月10日,現代快報記者從“14歲男生殺害女同學”案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該案被害人父母已經自愿撤回抗訴申請。
2026年4月28日,該案一審判決,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上訴期為十日,2026年5月8日屆滿,截至目前被告人未提起上訴,一審刑事判決已生效。
一審宣判后,痛失愛女的被害人父母,懷著撕心裂肺的喪女之痛,第一時間提交了抗訴申請。后在律師建議下,最終于5月2日正式向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自愿撤回抗訴的申請。
據悉,目前無期徒刑已是現行刑法針對未成年被告人的頂格懲戒,法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周兆成表示,這是不可突破的法治紅線,繼續抗訴沒有改判的法律依據。
此前,被害人父母已經主動放棄了民事賠償的訴訟請求。5月10日,被害人母親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此前由于要求嚴懲兇手,因此夫妻倆放棄了民事賠償,只希望判處對方死刑。但因未成年人頂格懲戒也只能是無期徒刑,不會是死刑,因此正在考慮起訴要求對方家長依法進行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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