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8日),香港警務處出版推出《香港重案解密》特刊,聚焦近年七宗重大案件,走訪當時負責案件的刑偵人員,透過他們現身說法,輔以心理學家專業分析,真實呈現案件調查工作鮮為人知的一面。其中包括發生于2015年、震驚全港的“飛鵝山綁架案”,被綁架者是香港“針織大王”、堡獅龍(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
據透露,2014年3月,一行9人的貴州犯罪團伙商議到港作案。唯一擁有通行證的男子鄭某旺先通過羅湖口岸抵達香港,其他8名男子稍后偷渡到港,隱匿在飛鵝山踩點。
2015年4月25日凌晨,歹徒闖入飛鵝山一間獨立屋,挾持屋內的29歲女事主及男友人,劫去約值300萬的珠寶首飾和現金,并綁架女事主禁錮在附近山洞,勒索其家人5800萬,最后議價至2800萬。
4月28日,受害人父親親自駕車前往飛鵝山交付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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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在飛鵝山上一個臨時廁所附近取走贖金,隨后釋放人質。
綁匪收到贖金后釋放事主,負責接收贖金的兩名歹徒侵吞了1800萬,并藏身于附近山洞。團伙瓜分千萬贖金后,繼續藏身于飛鵝山,其間徒步前往馬鞍山梅子林,亦把大部分贖金就地收藏再潛返內地。
時任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偵緝警員的湯浩發警長回憶道,這次任務異常艱巨。花王(園丁)、司機、同事、親戚和朋友都有可疑,需逐一排查。而且性命攸關,時間異常緊迫。最大嫌疑莫過于當時也在屋內的男友人,案發時他剛好在現場,綁匪卻留下他帶口訊,要求家人準備贖金,警方花了很長時間做了很多分析調查,才排除他的嫌疑。
綁匪收到贖金,人質安全獲釋,但因為歹徒選擇山路、放棄大路,導致警方設置的路障都沒派上用場。警方在現場只找到空空如也的行李箱,但在現場留下的包裝鈔票的膠袋上,找到了歹徒的指紋,成為定罪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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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山上找到懷疑是綁匪留下的膠袋。
湯浩發表示,女事主被綁匪禁錮在山洞近四天,精神和生命都受到威脅,但她比警方想象的堅強,能夠保持鎮定,牢記事發經過,而且觀察入微。女事主條理清晰,清楚記得吃過什么、喝過什么,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警方根據女事主提供的信息,由飛鵝山附近開始,走訪附所有士多、辦館(雜貨店)、超市和便利店,詢問最近有沒有人大量購買這些食物和飲料。經過幾經奔波,終于在彩虹站一間便利店獲得重要信息——最近有人頻采購這些產品。
警方從錄像中截取嫌疑人的照片后,經過詳細分析嫌疑人的容貌以及檢視在全港多達60個地方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開始翻查各個口岸的監控,憑著在羅湖口岸找到這人的入境記錄,鎖定首名嫌疑男子姓鄭,隨即發出通緝令。
5月3日,鄭某旺在羅湖過關時,當場被捕,并供出整個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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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旺被捕。
通過內地與香港兩地警方的合作,其他偷渡返回內地藏匿的所有同黨,也相繼被捕。
據公開信息,5月3日至9日,廣東警方在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和貴州省甕安縣等地將犯罪嫌疑人毛某兵、張某江、蔣某華、梁某順、王某波、熊某輝、猶某魁、王某錕8人抓獲。
據公開信息,2016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香港落網的鄭某旺,因綁架等罪被判監12年。
2016年7月29日,深圳中院一審宣判,在內地落網的8名被告人中,猶某魁、王某錕、王某波、熊某輝、張某江、毛某兵涉嫌綁架罪,梁某順、戴某輝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中,主犯猶某魁被判15年有期徒刑,王某波、王某錕、熊某輝被判13年有期徒刑,張某江、毛某兵被判10年有期徒刑。另外,梁某順被判3年有期徒刑,戴某輝則被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8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1萬元人民幣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罰金。
據介紹,案發后,兩地警方花了近一年時間分別在內地、香港的山頭尋回2789萬贖金及數十件失物,有11萬被匪徒逃亡時花掉。其中,內地警方根據綁匪的口供,不出幾天就在深圳鹽田梧桐山找到365萬,剩下的2000多萬由香港警方負責。兩個多月后,香港警方在茅坪附近找到了1500萬;差不多案發一年后,剩下的600多萬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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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香港馬鞍山一處叢林約一尺深泥土下,找到600多萬元贖金。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整合:南都官微運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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