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已經正式施行!新規重點整理好啦!下面帶大家一起了解~
01《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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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注冊登記規定
細化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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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要求完善非機動車注冊登記規定,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車輛須經登記上牌方可上路行駛,并細化變更、轉讓、注銷登記程序,主要規定包括:
已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所有人信息等登記事項發生改變或者所有權轉讓的,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變更或轉讓登記;
已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遺失、滅失、損毀、退車或者不再使用的,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變更、轉讓、注銷登記的,應當配合處理違法和交通事故;
按照新國標要求,參考生產廠家建議的使用年限,增設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十年有效期,期滿可以申請延用。
明確可上路車輛類型
禁止平衡車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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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允許上路的非機動車種類,包括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禁止滑板車、平衡車等器械、裝置、工具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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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各法律法規中通行規定
《條例》系統整合了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的非機動車主要通行規定,具體包括:駕駛非機動車不得闖紅燈、越線、逆行,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閉機動車專用道;不得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撥打接聽電話;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不得醉酒駕駛;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下車推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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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頭盔調整為法定義務
《條例》將“佩戴頭盔”由倡導性條款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規定駕駛及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且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乘員頭盔,并設定了警告或罰款的法律責任。
放寬電動自行車后座乘員年齡
《條例》將電動自行車后座允許搭乘的未成年人年齡上限,從12周歲調整至16周歲,更好滿足市民接送學生等日常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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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電池入室充電
《條例》明確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居住建筑。此外,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非機動車停車和充電設施并向社會公眾開放。
請大家自覺遵守新規要求,轉發擴散~讓更多市民朋友了解掌握!
來源:平安北京,通州交通支隊
(來源:通州警方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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