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浙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健康體檢工作,推動全省居民健康體檢工作規范化、數智化發展,省衛生健康委近日印發《全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健康體檢全程健康管理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適用于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受健康體檢的參保城鄉居民和其他需要納入健康管理的人群。管理路徑主要分為檢前準備、檢中服務和檢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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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前準備
根據年度體檢計劃和方案,按不同類型體檢人群和體檢套餐,制訂科學的體檢服務流程。做好檢前準備,優化體檢環境,全面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組織開展參檢醫務人員崗前培訓,嚴格落實技術準入制度,確保所有醫務人員持證上崗、依法執業。
有條件的機構做好居民體檢預約及已預約居民檢前提醒服務,指導其做好檢前各項準備。對行動不便人員應創造條件提供便利服務。
檢中服務
導檢
現場設置清晰醒目的流程指引標識,配備專業導檢人員或志愿者等,維護現場秩序,實時疏導人流,引導居民高效有序完成體檢,鼓勵推廣應用智能導檢系統。對行動不便者、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給予優先體檢服務。
候檢宣教
在候檢區域播放體檢注意事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政策解讀以及其他健康科普視頻,并向居民發放慢病防治、合理膳食、體重管理等主題的健康教育宣傳資料。
體檢服務
醫務人員嚴格按照健康體檢相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開展各項檢查,確保檢查項目規范執行、體檢數據真實可靠。
應急處理
制定體檢現場應急預案,配備急救藥品與設備,確保醫護人員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流程,能快速響應并妥善應對暈厥、低血糖等突發狀況。對檢出的臨床危急值,應嚴格遵循危急值管理制度,第一時間啟動規范處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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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后管理
異常分類
梳理標化內外科等診查描述、心電放射等特殊檢查描述,重點標化檢驗項目名稱、單位、質量控制等指標,形成本地區適用的異常結果判定標準,以“人”為單位實施分類管理:
- A類為危急值,指直接危及生命安全、需立即處置的異常結果;
- B類為存在重要異常指標,提示重大疾病風險、需盡快進一步檢查干預的異常情況;
- C類為存在其他異常指標人群。
各地可細化分類,并實行動態調整。
結果告知
A類結果應立即以當面告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給居民,按危急值報告要求做好登記。其他體檢結果在主檢醫師審核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報告或線上電子報告等形式完成反饋。
家庭醫生應主動為體檢居民提供集中或點對點的報告解讀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機構開設檢后門診,進一步強化檢后健康管理服務。
精準干預
依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社區健康管理網格,結合體檢異常結果分類與臨床評估,實施差異化精準干預,健全“分類干預-跟蹤隨訪-效果評估”閉環管理機制。
- A類人群:啟動緊急干預流程,必要時協助轉診,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回訪評估;
- B類人群:根據臨床建議精準對接復查項目或協助預約轉診,明確診療方向,全程跟蹤復查結果,在告知后1個月內完成回訪評估;
- C類人群:根據臨床建議精準對接復查項目或協助預約轉診,明確診療方向,全程跟蹤復查結果,在告知后3個月內完成回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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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轉診
對體檢結果異常需要轉診的患者,由承檢機構及時開具轉診單,轉至緊密型醫共體(醫聯體)牽頭醫院或上級醫院相關科室進一步檢查處置,經治療病情穩定后轉回基層接續做好動態隨訪管理。
醫共體(醫聯體)總院應為上轉患者設立便利通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
健康隨訪
對健康體檢中發現并確診的高血壓、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點人群,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納入管理,將發現的體重異常者納入體重管理。在此基礎上,逐步推行慢性病多病共管,病種向高脂血癥、腫瘤、骨質疏松等其他慢性病擴展。
對體檢中發現患有其他器官系統疾病的人群,應經專業評估后,視情開展必要的跟蹤隨訪。對存在慢病高危因素的人群,制定個性化健康改善計劃(包含膳食、運動等干預措施),督促定期復查異常指標,開展針對性生活方式指導,提升健康素養。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在保障網絡與居民個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進居民健康體檢系統建設,實現體檢數據自動歸集和統一管理,提供電子報告查詢、隨訪管理等功能。
切實加強閉環服務,確保異常結果及時告知和重要異常結果及時回訪,建立異常值追蹤機制,對持續三個月以上未改善異常指標(B類以上類別)者納入重點跟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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