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法律顧問路易莎·瑪麗亞·阿爾卡德解釋說,華盛頓方面并未向墨西哥政府正式提出引渡請求,而是提出了一項以引渡為目的的臨時拘留請求。按照程序,這類請求必須說明案件為何緊急,而能夠支持這種緊急性的理由,只能是存在潛逃風險,或可能妨礙抓捕。
總統(tǒng)克勞迪婭·辛鮑姆在本周一的晨間記者會上說:“外交部在問,為什么這么緊急,他們手里有什么證據(jù)。聯(lián)邦總檢察院則認為,還需要要求對方提供更多證據(jù),因為目前看不到能夠證明緊急性的證據(jù)。”
美國司法部宣布要求拘捕并引渡羅查,以及錫那羅亞州一批高級政治、安全和檢察系統(tǒng)官員后,墨美之間由此引發(fā)的政治和外交風波,目前正在墨西哥進入法律審查階段。阿爾卡德目前的立場是,控方尚未提交的那些證據(jù),必須能夠證明程序具有緊急性。這一點載于《墨西哥與美國引渡條約》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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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進一步指出:“聯(lián)邦總檢察院認定,截至目前,并不存在、或尚未提交任何能夠證明緊急性的要素或證據(jù),因此這項請求缺乏充分依據(jù),有必要要求補充信息。”因此,墨西哥外交部已要求美國在將案件提交法官之前,先提供能夠證明緊急性的證據(jù)。
阿爾卡德還表示,被指控者的保密權和無罪推定已遭到破壞,這使他們暴露在“媒體私刑”之下,而這可能影響調(diào)查機關的判斷,并污染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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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缺失的這些“緊急性要素”,必須是能夠證明羅查及其他官員存在逃避司法風險的證據(jù),或者能夠證明法律程序可能遭遇阻礙的證據(jù)。如果華盛頓提交了這些材料,且法官認定理由成立,就可以實施拘捕,并啟動60天期限,供美國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不過,要推進這一步,美方還必須證明,起訴書中所列罪名確有強有力證據(jù)支持。這些罪名包括:合謀進口麻醉品、持有機槍和爆炸裝置,以及合謀持有這些武器。
目前,羅查已經(jīng)申請暫時離開州長職位。他的副手、政府秘書耶拉爾丁·博尼利亞已接手領導工作。辛鮑姆確認,在安全內(nèi)閣研究其個案后,羅查已獲得安保保護;同一工作組還將負責協(xié)調(diào)該州領導層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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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鮑姆駁斥了有關墨西哥存在腐敗和“毒品政治”的指控,并繼續(xù)強調(diào)“四項變革”的主權敘事,以回應外界批評,同時抨擊美國干預。她說:“墨西哥人民必須確信,總統(tǒng)不會低頭。你們的總統(tǒng)將不惜一切捍衛(wèi)主權,我們也將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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