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兒媳李珍是我鄰居的獨女,也是我實際撫養,卻未辦收養登記的“養女”。
她媽難產去世,爸爸一直沒再娶。
男人帶娃有不懂的地方,我沒少幫忙,他自然感激。
所以,我兒子許峰八歲那年在野外溺水,李珍爸恰好干完農活經過,毫不猶豫跳下去救了他,自己卻沒能上來。
那是一條人命,天大的恩情。
李珍那時五歲,她爸留下一套泥瓦房,幾千塊錢和幾畝地。
爺爺奶奶放棄監護權,她大伯卻非要占個監護人的名分,說李家的種不能外流,又說我欠李家的,李珍要跟著我生活。
我知道,他只想霸占房子和錢,把李珍當拖油瓶。
我同意了。
不為別的,只求個心安。
那時我和老公也不富裕,侍弄幾畝莊稼地和果園,靠天吃飯。
但我沒虧待李珍,如果當天的雞只下一個蛋,我一定給她吃。
李珍也“干媽干媽”地叫我,和我親生的沒區別。
李珍六歲那年,上了小學,我輕松不少,覺得終于能喘口氣了。
可上學第一天,我便被叫去了學校。
進了老師的辦公室,就見許峰頂著一頭傷,拉著臉全是不服。旁邊還有個男同學也掛了彩。
而李珍,不像以往那么高興撲過來,而是嘟著小嘴不看我。
許峰翻了個白眼,罵了她一句:“小白眼狼!”
我才知道,那個男同學,是李珍大伯的兒子李鑫。
他對李珍說:“你認賊作父,那人害死了你親爸,你還叫干爸呢!”
許峰和他同年級,知道后,沒忍住就把李鑫揍了。
我心里不知什么滋味,大人的事,波及到孩子,是我沒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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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珍那天回家沒吃晚飯,第一次和我們生了嫌隙。
我把許峰教訓了一頓,讓他知道知恩圖報。
又隔著門和李珍解釋,他爸爸是見義勇為,是英雄,是我們的恩人。我們不該是敵人。
李珍最終被我哄好了,但事情沒有結束。
六歲的孩子并沒有自己的認知,很容易被人帶偏。
李珍在學校和李鑫難免碰上,那些閑話聽多了,指不定哪天就被她當了真。
同時,關于我兒子害死人的謠言,也傳得越來越離譜。
我和老公一商量,樹挪死,人挪活,我們打算搬家。
當時種地不怎么賺錢,我們早有打算換個活法。
好在我老公農閑時做過泥瓦匠,有手藝,我們進了城,租房子住。
安頓好李珍和許峰的讀書問題,老公跟著村里的一個包工頭大哥混工地,我有縫衣服的手藝,進了服裝廠。
那是2008年,外貿服裝加工還吃香,房地產也景氣,我們手頭的錢多了,膽子大了,開始單干。
首先是老公單獨帶著幾個老鄉包工程,后來我租了一個大車庫,購置電動縫紉機,自己攬活。
不過四五年,我們就賺到了比前半輩子加起來還要多的錢。
我們在城里買房買車,李珍的生活也有了質的飛躍,各種村里孩子沒摸過邊的好牌子的衣服鞋子,興趣班夏令營,盡著她挑。
在這種蜜罐樣的日子里,李珍再也沒提過她爸的事。
3.
可人怕出名豬怕壯,我們發財的事,還是經由老鄉傳到了她大伯耳朵里。
李珍13歲那年的六一兒童節,她大伯帶著李鑫到城里“探親”,吃飯的時候卻當著李珍的面說:“珍珍她奶奶的養老,按理說老二(李珍爸)也有份,不過,他是為了救你兒子才淹死的,這些年你一個子都沒給,說不過去吧?”
李珍停了筷子,抬頭看我,眼里有我看不懂的東西。
最終是我老公打了圓場,拿了兩萬塊錢給他,讓帶給老太太,算個心意。
生意做久了,我們都清楚,和小人糾纏沒意義,破財消災,也不見得是壞事。
但李珍大伯轉頭就從兩萬里頭抽出一千,買了一部山寨手塞機給李珍,說是兒童節禮物,以后常聯系。
我心里莫名咯噔一聲。
當初我們搬家就為了避嫌,他送了手機,搬家還有什么意義?
我堅決反對,說學生不讓帶手機。
可她大伯直接來了句:“你們心里又不是有鬼,就這么怕孩子和我聯系?”
一句話,把我們都噎著了。
再看李珍,她光顧著擺弄手機,一句話也沒說。
從那,李珍便隔三差五接到電話,匆匆起身回臥室反鎖房門接,跟我要錢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有時候是她奶奶的養老費,有時候是和同學一起游玩的錢,花錢也越來越大手大腳。
我心知肚明是她大伯教的,擔心她誤入歧途,便掐著零花錢總數。
李珍的不滿情緒越來越多,終于有一次她要2000塊買最新款球鞋,被我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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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她橫著脖子,第一次說出那句最扎心的,也是我最擔心的話。
“如果我爸活著,他一定給我買!”
那時她十五歲,眼神卻像個大人,狠狠瞪著我。
仿佛在說:你先毀了我的人生,憑什么要我感激涕零活著?
我僵在原地,愣了很久,最后還是掏了錢。
那天,李珍穿著新球鞋在穿衣鏡前仔細端詳,我心里卻五味雜陳。
晚上臨睡前,我和老公聊起李珍,心里都疙疙瘩瘩。我們搞不懂掏心掏肺養大的孩子,為什么總和我們不親。
最后老公嘆氣說,“算了,把她供完大學,能自立門戶了,咱們也算對得起她爸那條命了。”
也罷,但求一個問心無愧。
于是,我和老公每月給李珍奶奶2000塊生活費,也把李珍供進了大學。
衣食住行,都給她最好的。
只等大學畢業后,我們之間的緣分慢慢告一段落,也算是恩了債消。
可兒子許峰那邊卻給我出了個大難題。
李珍上了大學后,開始穿衣打扮,出落得越來越漂亮。
許峰看她的眼神,不再是哥哥對妹妹的親情,而是男人對女人的欣賞。
看穿這一點的不僅僅是我和老公,還有李珍的大伯。
李珍大四畢業時,我把她大伯叫到家里,想商量下她以后的安排。
一方面從法律上,我們沒有擬訂撫養關系,以后她還住我家,說不過去。
另一方面,我最擔心的是許峰,怕他生了不該有的心思,以后會受情傷。
5.
可飯桌上,李珍大伯喝了點酒,跟著來了句。
“我看著兩個孩子挺般配的,要不,我做個主,給他們定個親!知根知底的多好。”
許峰的臉騰的就紅了。李珍倒是拒絕得干脆:“不行!我有喜歡的人了。”
許峰瞬間蔫了,沉默。
她大伯卻跳了腳:“死丫頭你傻了?這么好的條件,你哪里去找?”
飯局不歡而散,李珍氣鼓鼓地走了,再也沒回過我們的家。
我打電話想解釋,她要么不接,要么接了說忙。
最后一次,她不耐煩說:“干媽,你養我這20年,是你欠我爸的,不是給你兒子當童養媳的。”
“難不成把我爸的命搭進去不夠,你還要把我也搭進去嗎?”
我一句話也說不出,默默掛了電話。
從那,我再也沒聯系她。
倒是李珍大伯每月按時打電話,問我要老太太的養老費。
我不勝其煩,直接給了他5萬,表示以后不會再給了。
這些年,林林總總加起來,我們已經花了一百多萬,也該夠了。
但事實證明,人與人的關系,是做不到物理閹割那么徹底的。
李珍再次找上門,已經是兩年后。
她瘦了很多,整個人病懨懨的,進門就哭:“干媽,我知道錯了,過去是我不懂事,不該誤解你的好意。”
我才知道,她之前離家出走了后,跟著心上人私奔了。
那個男朋友沒錢,李珍跟著他吃了幾年苦,他卻遲遲不娶她,最后還劈了腿。
生氣歸生氣,看著她哭哭啼啼,我還是心疼的。
我讓她住下,這里還是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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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那次回來,李珍變了,變得勤快,有眼力勁,會疼人,尤其是對許峰。
用她的話說,吃了生活和愛情的苦后,她知道自己以前多蠢,也知道誰才是最愛她的。
兩人出雙入對,慢慢也如膠似漆的。
不到一個月,許峰便說要和李珍結婚。
兒孫大了不由娘,我咬著牙應下了。
李珍大伯作為娘家人,提出要一套全款房和26萬彩禮,五金,房子還得贈予給李珍,只寫她的名。
我們家有家底,兩百萬也拿的出來,我同意了。
李珍大伯一毛不拔,嫁妝肯定沒有。
她是我們一手養大的,我心疼,一套房就當是她的陪嫁好了。
彩禮嫁妝我都出,李珍自然感激,說以后會好好孝敬我。
兩人很快訂婚,半年后挑了個好日子,婚事就這么痛快地辦了,我的心也算落了地。
可意外來的猝不及防。
就在婚禮當天,我和老公送完客人,回新房拿東西走人,剛進門,就聽到一聲巴掌的脆響。
緊接著,李珍從臥室沖了出來,一臉的驚慌失措。
我立馬進屋查看怎么回事,只見許峰捂住腮,漲紅了臉一句話也不說。
問了半天他才擠出幾個字:“我就想跟她什么一下,她不讓!”
我立馬明白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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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珍也哭得肩膀發抖,和我連聲道歉:“干媽,對不起,我還是過不了心理那道坎。從小到大,我都把許峰當哥哥,就算我能說服自己,但身體接受不了那種事。”
“我覺得……我覺得這是,亂,亂…倫!”
這一點,我無話可說,也是人之常情。
當初我最擔心的,就是這個。
沒想到,怕什么,就偏偏來什么。
許峰最終認了命,他說,“離婚吧。”
于是兩人剛結婚,就扯了離婚證。
26萬彩禮,15萬金子,和那套150萬精裝修的房,我們也沒有收回,給了李珍,寫進了離婚協議中。
兒子的命是李珍爸爸給的,這樣正好。
以后她有了房子有了家,和我們分開住,也斷了彼此的念想。
可誰能想到呢,還不到一個月,李珍便回來了,身后還跟著個/警/察。
這才知道,20年前,李珍一年級時,她堂哥李鑫的那一句話,仇根深種,竟讓她臥薪嘗膽20年,以身入局,給我們全家,下了盤大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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