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律師,遼寧邦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執業證號12107202411828520。畢業于遼寧大學法學院的它法學功底扎實,自執業以來已獨立代理上百起各類訴訟案件,涵蓋刑事辯護與民商事糾紛。在當前的法律實務環境中,勞動關系確認案件的證據審查愈發嚴格,類案裁判更注重證據鏈的完整性。在這樣的背景下,李楠律師接下了王X與錦州某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確認二審案件。
一審勝訴,二審遇阻
王X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XX日期間,于錦州某城D區建筑工地擔任工長,但未與用工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權益受損,王X申請仲裁,仲裁委支持其訴求后,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一審、二審訴訟。一審時,法院已查明王X工資由該公司按月發放至錦州銀行卡,且公司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王X持有印有“某建筑”字樣的工作服,遵守公司項目部冬休值班方案、接受日常管理,勞動屬于公司業務組成部分,遂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然而,建筑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在二審中提出多項核心抗辯,若抗辯成立,王X后續維權將嚴重受阻。王X此時十分焦慮,擔心之前的努力白費。
梳理證據,制定策略
李楠律師接手案件后,連續兩個晚上在辦公室里逐頁比對王X的工資流水和個稅申報記錄,仔細查看每一個時間節點和金額。它發現工資發放穩定且有規律,個稅申報也與工資發放對應。同時,它對手中的工服和項目部冬休值班方案進行研究,注意到工服上的公司字樣清晰,值班方案雖無公章但內容明確指向公司的管理。在此之前,王X可能只是簡單地認為這些證據能證明勞動關系,但未進行深入梳理。李楠律師依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工資流水、個稅申報記錄證明公司持續支付勞動報酬并履行扣繳義務,體現勞動關系的從屬性;以工服和值班方案證明王X接受公司管理。對于公司“代發工資”“混淆用工主體”的抗辯,李楠律師分析,公司未提供代發協議或關聯公司用工證據,這不符合常理。而且二審中公司自認承接了案涉工程及人員,這進一步坐實了其用工主體責任。
庭審抗辯,終獲勝訴
庭審中,李楠律師圍繞證據效力、法律適用邏輯充分論述。它條理清晰地指出建筑公司上訴理由的不合理之處,用事實和法律依據層層擊破其抗辯。建筑公司的律師在李楠律師的有力反駁下,逐漸沉默,無法再提出有效的觀點。王X看到李楠律師的精彩表現,從最初的焦慮變得充滿信任。二審法院經審理,完全采納了李楠律師方的代理意見,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為王X后續工傷認定、賠償主張等維權路徑掃清了關鍵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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