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代先生走出看守所,重獲自由。誰能想到,此前他因卷入一起400萬工程款詐騙案,被刑拘、逮捕,深陷囹圄。這起看似板上釘釘的詐騙案,背后竟隱藏著諸多法律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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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在北京市順義區拆遷村環境整治工程第二標段施工中,郝某通過李某指使代先生等人虛開渣土清運監理單、虛報工程量,騙取國家環境整治工程款400余萬元,代先生參與詐騙數額不足10萬元。2021年5月25日,代先生被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雖然經檢察機關羈押必要性審查,于2022年3月23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但他仍面臨實刑風險。
代先生的家屬心急如焚,四處打聽,找到了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周文達律師。周律師從2020年執業至今,工作10余年間專注于各類刑事案件的精細化辦理,累計承辦刑事案件近600件,尤其擅長經濟類犯罪辯護。周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會見了代先生,全面了解案情。他發現代先生在共同犯罪中僅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良好。于是,周律師向檢察機關提交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詳細論證代先生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檢察機關經審查后采納了律師意見,代先生得以取保候審。
之后,周律師深入查閱全部案卷材料,對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后的證據變化進行細致分析。他精準鎖定辯護突破口:代先生系受郝某、李某指使參與犯罪,僅負責具體執行工作,未參與犯意提起和犯罪所得分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涉案金額較小;到案后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積極配合調查,構成自首;認罪認罰態度好;系初犯、偶犯,此前一貫表現良好。
周律師向檢察機關提交詳細的書面辯護意見,系統論證代先生的從犯地位應依法從寬處理,其涉案數額較小,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綜合情節符合免除處罰條件。他還多次與承辦檢察官當面溝通,充分闡述代先生的各項從寬情節及其真誠悔罪態度,懇請檢察機關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作出不起訴決定。
最終,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全面采納了辯護意見,認為代先生構成詐騙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據刑法規定,可以免除刑事處罰,決定對代先生不起訴。
從這起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在面臨刑事指控時,當事人一定要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供述。同時,要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律師會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合適的辯護策略。另外,認罪認罰也是可以爭取從寬處理的重要途徑。
這起案件告訴我們,即使身陷困境,也不要放棄希望。法律會給予公正的裁決,專業的律師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若您有上述類似經歷,您可以找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周文達律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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