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泰國請假返回緬甸的勞工可申請推薦信每份費用為150泰銖
緬甸駐泰國曼谷大使館于4月29日發布消息稱,從泰國請假返回緬甸的勞工,可到大使館勞工參贊辦公室,以每份150泰銖的費用申請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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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辦理在泰國工作的緬甸勞工在返回緬甸時涉及的OWIC相關事務,并避免延誤,從2026年5月5日起,在泰國工作、擬請假返回緬甸的勞工,可前往位于曼谷的勞工參贊辦公室(地址:32? 105, Pan Road, Silom, Bangrak, Bangkok 10500, Thailand),在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4點之間,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申請辦理推薦信。每份推薦信費用為150泰銖。
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護照首頁復印件及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OWIC卡復印件(如在申請OWIC后曾更換工作單位,需附上工作變更證明)
工作許可證(Work Permit)復印件
公司/部門/雇主的請假證明信
機票復印件
向曼谷銀行(Bangkok Bank)緬甸大使館賬戶(賬號:101-348-1922,賬戶名: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繳納每份150泰銖后的銀行原始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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