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湖南郴州市安仁縣牌樓鄉山口鋪村,每當問及張翔的名字,村民們總 是這樣回應:“你說的是那個被人從家里搶走,18年才找到的孩子吧?”
時光回溯至2006年4月25日,當天傍晚7時許,鄉村暮色四合,家家戶戶正歸于日常安寧,一場猝不及防的厄運卻驟然打破平靜。1歲多的張翔被人當著奶奶的面從家中搶走,情急之下,老人顧不上穿鞋,光著腳去追。聽著孫子一路大哭,她拼命地追,可即便是腳磨破了、流了血,她也沒能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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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百日照
漫漫18年尋子路,在公安機關的努力下,張翔終于在2024年8月與原生家庭團聚。目前,22歲的張翔在一所大學讀書。
2026年4月29日,張翔被搶走一案在安仁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張翔的生父 張興發 告訴記者,該案一審法院未當庭宣判。
張興發 向記者回憶稱,案發于2006年4月25日下午6時左右,當時張翔僅有一歲半,“那時候我和妻子在縣城打工,張翔是放在我母親那里。事發后我母親說,當時她在院子門口洗衣服,張翔在院子里玩,就有人販子把她推倒后,沖進院子里把孩子搶走了。”
張興發 說,他的母親在事發后很痛苦也很自責,“我和妻子甚至一度懷疑我母親,因為那時候在我父親過世后,我母親選擇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我們對此一直不同意。所以覺得孩子被搶這事和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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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的奶奶盧寶蓮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77歲的奶奶盧寶蓮表示,她之所以這么多年了還情緒激動,有多方面原因。一是,張翔在她眼前被人搶走,她作為奶奶想念孫子,內心一直覺得是自己沒有把孫子照看好才導致孫子失蹤18年,很內疚。其次,在張翔丟失的這18年里,她也受子女以及村民的猜疑,一度懷疑是她伙同他人將張翔拐賣。
記者注意到,2023年,網上曾經流傳過一篇題目為《母親幫我帶娃不到1年,娃就在家中蹊蹺被搶,她還和嫌疑人結婚了》的文章。該文章內容以張興發的口吻所寫,里面清楚寫道:“其實這么多年,在我心底一直有一個懷疑對象,但因為沒有確鑿證據,我拿她沒辦法。所以,我一定要找回兒子,了解被搶的真正原因,解開內心的謎團。事情還得從母親和父親離婚,父親去世說起。我輟學去深圳打工的第二年,父母親離婚了,事后我才知道,他們離婚和鄰村的一個男人有關。而且父親去世的那天,母親和那個男人去過家里,所以我們姐弟曾經懷疑過父親的死因,還報過警,但最后因沒有證據不了了之。因為父親的事,我不贊成母親和這個男人來往,甚至很排斥。沒結婚前,每次碰到他去家里,我都會推他,我們之間可以說是水火不容。兒子被搶的那天,他正好不在母親這,而是在自己家里。表面看這件事和他沒有任何關系,但他經常去我們家,母親幫我帶孩子他是知情的,而且他也是最了解家里狀況的。可后來村子里也有人傳言,我兒子就是被母親交往的那個男人賣了……”
2026年4月29日,張興發告訴記者,他和家人確實曾懷疑母親盧寶蓮將兒子張翔拐賣,他和家人好幾年都不理母親,那篇文章是他口述并由他人幫助所寫。張興發的大姐張文鳳也承認,他們四姐弟都曾懷疑過母親與侄子張翔丟失有關,所以在侄子沒有找到之前他們都不怎么和母親來往。
“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冤枉,兒子和三個女兒都懷疑我,也不理我,我很難過。”盧寶蓮說,好在2024年孫子張翔被公安機關找到,讓她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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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父親尋子
2024年8月,在警方的努力下, 張興發和張翔父子倆在公安局相認,“孩子被賣到了湖南婁底,目前他還是生活在買家那里,放假的時候也會到我這里來,我想還是需要去給孩子一個接受的過程。我母親也非常激動,她也終于放下了心里的枷鎖,我對母親這么多年的猜忌也隨之消散了。”
4月29日,該案一審在郴州市安仁縣人民法院開庭,雖然張翔是本案的直接受害人,但此次開庭 張興發 并未選擇讓張翔出席庭審,“我怕給他帶來更多傷害。” 張興發 告訴記者,庭審中人販子沒有認罪悔罪,“他不承認當年是他拐賣了張翔,并表示因為他曾經與買家的妹妹有過不正當男女關系,因此買家冤枉他。” 張興發 介紹稱,因為家庭經濟原因,他并未聘請律師代理此案,但他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人販子索賠100萬元。
來源 | 揚子晚報、極目新聞主編 | 彭丹編輯 |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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