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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遼巨奸 耶律乙辛)
讓我們來看一下,耶律乙辛是如何陷害蕭觀音的:
太康元年十月二十三日,據外直別院宮婢單登及教坊朱頂鶴陳首。
耶律乙辛一上來就把自己摘的是干干凈凈,雖然整起事件是由他主謀策劃,但他說,自己不是原告,自己只是據報,什么意思?我聽說有這回事兒,原告是單登等人。
這個設計就非常陰,也非常合理,耶律乙辛權傾朝野,但他畢竟是外臣,皇后和伶人通奸有私,他怎么知道?他不知道,他是不知道,但就在內宮里生活的奴婢知道。
接下來,耶律乙辛給出了具體時間,是咸雍六年九月。
為什么要挑這個時間?
《遼史拾遺》卷十九:忽于咸雍六年九月,駕幸木葉山。
因為就在咸雍六年九月,道宗不在宮里,他出門了。
道宗不在家,耶律乙辛把奸情編排在這段時間,道宗他就無從查證,也更容易被欺騙。
惟一公稱有懿德皇后旨,召入彈箏。
自辰至酉,調成。
辰時是早上七八點,酉時是傍晚五六點,這就將近十個小時的時間,趙惟一受到蕭觀音的召見,在皇宮的宮里彈琴調曲,這個時長本身就是在暗示不正常,調一個曲子需要那么久么?
接著是“皇后向簾下目之,遂隔簾與惟一對彈”,這是說,蕭觀音隔著一個簾子,看著趙惟一,還跟趙惟一一起彈琵琶。
言外之意,蕭觀音這是在和趙惟一隔簾對彈,眉目傳情,至于具體畫面,道宗完全可以自己腦補。
還有服裝上的描寫:
到了晚上,掌燈了,趙惟一換上了“綠巾、金抹額、窄袖紫羅衫、珠帶、烏靴”,蕭觀音也換了一套非常華麗的服裝,是“紫金百鳳衫、杏黃金縷裙,上戴百寶花髻,下穿紅鳳花靴”,男人換掉了官服穿便服,女人換掉了禮服穿艷服,怕你道宗腦補不夠,直接給你呈現出具體的畫面,讓道宗只要一看到這些描述,他就能想象到當時兩個人的衣著,表情,甚至是動作。
可以說耶律乙辛真是中國歷史上最懂得操縱男性嫉妒心理的寫手了,跟道宗打了這么多年的交道,他知道皇帝都是性忌的,他要通過這種方式來喚起道宗占有欲被侵犯的感覺。
至院鼓三下,敕內侍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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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排誣陷 虛構故事)
打了三通鼓,那就是到了半夜,蕭觀音把所有的內侍都趕了出去,這回宮里就只剩下蕭觀音和趙惟一兩個人了,只有“登時當直帳”,就是只有單登守在宮門外,所以她才能目睹耳聽這一切。
單登聽到了什么呢?
她聽到蕭觀音說:
可封有用郎君。
你的這個xx(指男性的性器官)很有用,可以封個郎君。
趙惟一說:我的這個xx雖然很厲害,但就像一條小蛇一樣,和皇帝的xx還是沒辦法比的,皇帝的xx是真龍。
蕭皇后說:雖然你的這個xx是一條小蛇,但卻是一條猛蛇,皇帝的xx雖是真龍,但卻是一條懶龍。
最后是“此后但聞惺惺,若小兒夢中啼而已”,惺惺是喘息的擬聲,小兒夢中啼是含糊的低語,這是在說兩個人已經發生了性關系。
院鼓四下,后喚登揭帳,曰:惟一醉不起,可為我喚醒。登叫惟一百通,始為醒狀,乃起,拜辭。
打了四通鼓了,就是天快亮了,蕭觀音叫單登叫醒了已經睡著的趙惟一,讓他離宮,走之前還“賜金帛一篋”,給了趙惟一很多錢。
耶律乙辛用心狠毒,他不僅要把這個事情定性為偷情通奸,還要更加的嚴重化,所以他編排蕭觀音賞賜趙惟一。
試問,什么樣的關系需要用金子去做賞賜?淫婦不會對奸夫進行賞賜,只有女主人對侍者才會進行賞賜,耶律乙辛用這個細節完成了對蕭觀音與趙惟一關系的最終定型,不僅是私通,還是狎昵,皇后不僅是在偷情偷人,還在用主上的姿態來養情夫。
最后,是耶律乙辛的陳詞:
臣惟皇帝以至德統天,化及無外,寡妻匹婦,莫不刑于。今宮帳深密,忽有異言,其有關治化,良非渺小,故不忍隱諱。
他為自己解釋,自己沒有陷害皇后,自己和皇后也無冤無仇,而是因為自己覺得,皇帝的德行太高了,教化遍及天下,老百姓都以您為準則(都看著您呢),現在宮里出了這樣的事情,我不能隱瞞。
真是不要臉啊,不要臉啊。
耶律乙辛臨了還沒忘記給自己臉上貼金,他把告密行為變成了忠君愛國,把構陷包裝成了維護圣德,完全把自己擺到了大公無私的位置上。
最后的最后,是:
輒據詞,并手書《十香詞》一紙,密奏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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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文)
據詞,是單登等人的口供,手書十香詞,是蕭觀音親筆抄錄的物證,現在就是人證物證俱全,紙張擺在案上,供詞錄在卷中。
這一頓招數給道宗用上,道宗是投袂而起,發上指冠,他都沒有認真思考一下整個誣告是有多么的離譜,馬上就叫來蕭觀音當堂對峙。
蕭觀音如遭霹靂,面對誣陷,她痛哭流涕,說了這么一段話:
《情史類略》卷十四:妾托體國家,已造婦人之極,況誕育儲貳,近且生孫,兄女滿前,何忍更作淫奔失行之人乎?
我已經做到了一個女人的極致,貴為皇后,兒子是太子,甚至孫子也有了(指后來的天祚帝耶律延禧,此時剛剛出生不久),我已兒女成群,怎么會做這樣失德的事情?
道宗根本不聽解釋,拿出《十香詞》手書,斥問蕭觀音:
《津逮秘書》卷五百一十八:此非汝作手書,更復何辭?
這是你親手所寫的淫詞,你還有什么好說的?
蕭觀音說,這首詞是婢女單登拿給我抄的,她說這是宋國皇后的作品。
蕭觀音還指出,《十香詞》中有一句是“既摘上林蕊,還親御苑桑”,契丹是游牧民族,采桑養蠶則是中原農耕地區的習俗,遼國根本就沒有養蠶的事情,如果這是我原創的,我為什么要寫壓根就不存在的內容呢?
看得出來,如此關頭,蕭觀音還能抓住這個細節來反駁,說明她當時還是比較鎮定的。
蕭觀音很鎮定,但她的丈夫在此刻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他不僅沒有考慮蕭觀音的辯解,反而“以鐵骨朵擊后”,鐵骨朵是一種帶有鐵制骨朵頭的長柄兵器,是遼代常用的一種刑具,皇帝用這種刑具親自毆打皇后,導致蕭觀音“幾至殞”。
道宗此時此刻的邏輯是,不管這件事情是真是假,反正我很生氣,我要把這個氣發泄出來,那就先把皇后打一頓再說。
我們必須要承認,盡管道宗已經把蕭觀音幾乎打死,但他并沒有立刻認定蕭觀音和趙惟一私通有實,因為他接下來的舉動是,命令耶律乙辛和張孝杰共同審理此案,他要做進一步的確認。
不過道宗的失智也是肯定的,因為他居然讓誣告者來審問被誣告者,只有失智的人才會做出如此精神錯亂的安排。
耶律乙辛和張孝杰拿到審理權之后,審理的方式也很簡單,那就是酷刑對待,以他們的身份而言,他們當然無法對蕭觀音用刑,且此時蕭觀音也不再具備用刑的條件,她已被道宗毆打到“幾至殞”,如果再打恐怕當即就會死去,但他們當然可以對本案中另外一個重要人物趙惟一用刑,于是趙惟一被“釘灼、蕩錯”,釘灼是用燒紅的鐵釘釘入身體,蕩錯則是用燒紅的烙鐵反復燙烙,這都是足可讓人生不如死,畏刑甚于畏死的刑罰,而在極度的痛苦之下,趙惟一被屈打成招,承認了自己和蕭觀音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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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言相勸 蕭惟信)
朝廷里有一個樞密副使,叫做蕭惟信,因為一些原因旁觀了審訊的整個過程,他十分憤慨,親自找到耶律乙辛和張孝杰,勸告說:
《康熙永平府志》卷十三:懿德賢明端重,化行宮帳,且誕育儲君,為闕大本,此入下毋也川以叛,家仇如一語動筵之乎?公等身為大臣,亦當燭照奸宄,氋雪克誣,烹誡此輩,以報朋家,以正切體,奈何厥然。
這段就不翻譯了,總結來說就是蕭惟信很憤怒,說皇后這么好一個人,怎么能因為一個婢女的誣告就定她的罪呢?
這番話義正言辭,擲地有聲,但耶律乙辛和張孝杰不為所動,他們的反應是:
《焚椒錄》:不聽。
這不是作者的演繹描述,這是史料記載的原文。
不聽,就是不聽。
不聽這兩個字,是本案中最誠實的兩個字,它不掩飾,不辯解,不裝模作樣,它赤裸裸地宣告,在這個案子里,權力的邏輯碾壓了一切,程序,法律,道德,人情,全部淪為廢紙,而蕭觀音的脖子(生命),被這道絕望的,干凈的,不容置疑的不聽,徹底勒緊了...
參考資料:
《遼史》
《焚椒錄》
《遼史拾遺》
張興國.略評耶律乙辛.旅順博物館學苑,2023
宇信瀟.逝去的帝國.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21
武威.試論阜新遼代六皇后的悲劇人生.僑園,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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