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周報
20世紀30年代的故宮盜寶案曾聳動一時,沸沸揚揚十余年,最終于1948年以莫名其妙的方式偃旗息鼓,而蒙冤之人沉冤始終未得洗清。新中國成立后,當事人該案平反事,曾兩度上書毛澤東、董必武陳述冤情,請求平冤……
故宮盜寶案
的前因后果
自1925年溥儀被馮玉祥驅趕出宮后,南京國民政府組織清室善后委員會,準備籌備建立故宮博物院。1928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故宮博物院組織法、理事會條例及27位理事的任命名單。“國民黨四大元老”之一李煜瀛(石曾)為理事長,北洋政府時期的教育總長易培基為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內定另一常務理事張繼為副院長。
南京政府的人事安排公布時,院長易培基因病沒有到任。按理應該由內定副院長張繼主持工作,但李煜瀛、易培基對此都心存異議,日常工作乃由身為李煜瀛侄子、易培基女婿的秘書長李宗侗主持。張繼與李煜瀛、易培基芥蒂由此生根。
張繼在故宮的境遇,令她的太太崔振華極為忿忿。她的丈夫是同盟會元老、國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長兼全國文物管理委員會主席,居然無法掌控故宮博物院,而僅被委以故宮博物院文獻館館長,她實在忍不下這口氣,故而時常找茬制造糾紛。
“九一八”事變后,日軍又向華北滲透,故宮博物院為防文物落入敵寇之手遂有南遷動議。博物院理事會通過了6萬元遷移費預算案和張繼主持文獻館遷往西安、遷移費1/3歸其支配的提議。然而,秘書長李宗侗前往南京請示時,代理行政院長宋子文否決了故宮文物分運西安的計劃,張繼疑心李宗侗在其間搞了鬼,對易、李又添新恨。
故宮文物先后分5批1.3萬余箱運往上海后,張繼夫婦指使最高法院檢察署署長鄭烈,多方串聯、賄買人證,指控易培基、李宗侗利用故宮售賣物品舞弊貪污。1933年5月,易、李被控主使偽造文書、浮報貪污。但鄭烈發給其密派到故宮調查的檢察官的電報被吳瀛截獲。吳瀛與易培基是同學,兩人關系甚篤,仗義執言揭發了此事,他因此亦遭張氏夫婦嫉恨。
同年10月,南京江寧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檢控易、李涉嫌違法舞弊。之后,江寧法院又把案子提升為盜竊文物案,使案子轉移到便于控制的南京地方法院辦理。
此后,故宮博物院職員蕭襄沛在文物南遷中將鳳冠上的珠子摘下裝箱的做法,被鄭烈扣上“破壞古物以偽換真”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數年。張繼、鄭烈借機宣稱蕭襄沛所為,是在易培基指使下的盜寶行為。緊接著,報紙刊出一系列易培基的負面傳聞。
1935年5月至8月,法院請來著名書畫家黃賓虹幫助鑒定文物真偽,并將認定的贗品、偽作封存,共計62箱。法院認為,故宮珍品不應有假,此為易培基等人以假換真所致。1935年8月,江寧地方法院在易培基生病缺席的情況下,判決其犯有監守自盜罪。但是此后數年,由于找不到易培基、李宗侗盜寶證據,案子無限期拖延。
“七七事變”后,易培基病臥上海,財產大半已被沒收,連訴訟費都難以籌措,精神上壓抑難忍,心中積憤無處宣泄,終于1937年9月含恨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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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尸骨未寒,張繼太太崔振華即指使南京江寧地方法院檢察官遞交訴狀,在易培基、李宗侗、吳瀛三人頭上又添加“吞沒”書畫等文物罪名。因頭號當事人已離世,二號被告李宗侗態度畏縮,不敢力爭,故宮盜寶案遂積非成是,在社會上廣為流傳,造成巨大影響。
1945年抗戰勝利,有關當事人以為有機會重審此案,卻聞知該案卷宗已丟失一空。1947年冬,張繼暴病身亡,失去靠山的崔振華意識到,當年構陷之案若深追下去結局對自己不利。1948年1月9日,《南京人報》上突然登出一則消息,稱:“李宗侗、吳瀛免訴;易培基部分不受理。”
就這樣,沸沸揚揚十余年的故宮盜寶大案,以聳人聽聞開始,以莫名其妙的方式偃旗息鼓,而蒙冤之人沉冤始終未得洗清。
吳瀛通過董必武
致信毛澤東
1949年,另一個時代剛剛開啟,吳瀛就向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反映了故宮盜寶案的冤情,請新政權出面予以平冤。
1949年10月吳瀛第一次上書毛澤東,是通過董必武轉呈的。之所以這樣做,首先是因為故宮盜寶案涉案主角易培基是毛澤東老師。毛澤東在第一師范讀書時,作為校長兼老師的易培基對毛澤東的才華非常欣賞。后來,他親聘毛澤東為一師附屬小學主事。毛澤東依托一師從事的一系列革命活動,幾乎全都得到了易培基的鼎力相助,并不同程度地爭取到這位知名民主人士的參與。毛澤東后來對他同窗好友周世釗說:“我那時能在一師范搞教育,還能在軍閥惡勢力下宣傳馬列、組建黨團,多虧易培基先生這個后臺老板硬喲!”
其次,吳瀛與易培基早年在張之洞創辦的湖北方言學堂是同班同學,兩人親如兄弟。后來任民國大總統的黎元洪,曾與吳瀛的祖父吳殿英同為湖北新軍教習,關系甚好。因為這層關系,易培基結識了黎元洪。辛亥革命時期湖北軍政府成立后,易培基做了黎元洪秘書,董必武亦曾在此任秘書,跟易培基曾是同事,由此,亦得與易培基契友吳瀛相識。
既與毛澤東早有接觸,又與董必武為舊識;且故宮盜寶冤案要平反的主角又曾是毛澤東的老師、董必武的同事,吳瀛致信毛澤東而通過董必武轉呈的行為,也就其來有自了。
毛澤東、董必武
巧妙為冤案平反
1949年10月前后,是新中國肇始新政權構建之際,事務千頭萬緒,所有黨和國家領導人都處于前所未有的忙碌之中。而作為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主席的毛澤東及政務院副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董必武,卻對故宮盜寶冤案平冤要求加以關注,給了吳瀛及時的回應,足見他們對此事的重視。
就在吳瀛上書后不久,為了解決好國民黨政府中央各機關人員、檔案、圖書、財產、物資等接收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政務院接收工作委員會。而鑒于南京是國民黨中央所在地,上海為中國最大商埠,專門組成了由董必武領導的接收工作委員會華東區工作團。
工作團在逗留上海不到一周的時間里,董必武于百忙中抽出時間,與時為上海市文管會委員的吳瀛見了面,并談了毛澤東及他本人對故宮盜寶案如何平冤的意見。他們認為,因為事隔十余年,雙方的當事人,死的死,逃的逃,無法對證,法辦為難。而且毛澤東同易培基有師生之誼,若一旦偏差,或有不便。干脆以私人名義,以所陳經過、證件,令繼任的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先生寫一篇自白文字一同發表,政府默認登報,并印一小冊送圖書館保存,則此案大白于世。重在表白是非,私人恩怨自可從寬。
由此可見,毛澤東對故宮盜寶案平冤之事考慮得十分周詳,又顯示了共產黨人不徇私情,力求公允妥善處理舊時遺案的風節。
毛澤東、董必武都傾向故宮盜寶冤案平冤不走法律程序,而是讓有權威身份的知情者馬衡寫一篇有關故宮盜寶案真相的文字,說明系張繼等構陷;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吳瀛也寫一篇案情原委的文章,人民政府默認文章見諸報端,收之于各大圖書館存檔,以使易培基、吳瀛等洗清沉冤。自此,故宮盜寶冤案平反之事暫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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