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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四川一個漁民在青衣江里撈魚,撈著撈著,網里兜上來一袋東西。
打開一看,手、腳、軀干,碎得不忍直視。警方很快確認了死者身份——羅兆東,附近的村民,三十六七歲,做包工頭的。
查案第一站,自然是他老婆楊琳。
可楊琳的反應怪得很,丈夫死了,她臉上看不出多少悲傷,問什么都說不知道。
警察覺得不對勁,再三追問,楊琳才撂下一句話:“他外面有12個女人,我倆早就不在一起過了。他死不死,關我什么事?”
警察調查了一圈,楊琳確實沒作案時間,社會關系簡單,也沒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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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了她的嫌疑,剩下的就是那12個“紅顏知己”了。
楊琳只知道有這么多人,具體是誰她說不上來。警察只好從羅兆東的親戚朋友入手,他姐夫倒是挺痛快:“我這小舅子,手里有了錢,人又長得精神,身邊女人沒斷過。
臨死前,我知道的有12個,分布在好幾個地方,有的還在外省。”
12個人,分布在不同的地方,警察一一排查,排除了9個——有的隔得遠,有的根本沒作案時間,有的早就斷了聯系。
剩下的3個,竟然都是同村的女人。
其中一個在醫院照顧住院的丈夫,沒空;另一個元旦假期丈夫在家,她天天守著不敢亂動。
還剩最后一個——宋黎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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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她還是羅兆東的干兄弟媳婦。
羅兆東跟宋黎枝的丈夫曾萬林是發小,認了曾父做干爹,兩家走得極近。
羅兆東經常去她家打牛奶,一來二去,就打到床上去了。
警察找上門的時候,宋黎枝臉色煞白,還沒等開口,她就哆嗦著說:“不是我殺的,不是我殺的!”警察愣了一下,又沒說是你殺的,你緊張什么?這一下,直接暴露了。
可法醫說了,羅兆東一米七五,體格健壯,被人用銳器刺了多刀,臉都被砸爛了,還被分了尸。這么大的工程量,一個女人肯定做不到。
宋黎枝背后,一定有人幫忙。誰?她的丈夫曾萬林。
警察在宋黎枝家里檢測出血痕,排水溝、墻壁上,全是羅兆東的血。確定這里就是第一案發現場。宋黎枝崩潰了,全招了——兇手就是她丈夫曾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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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曾萬林在案發那段時間一直在工廠上班,沒有離廠記錄。這不是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嗎?
警察很快想通了:沒有離廠記錄,不等于沒有離開工廠。
廠里管理不嚴,他完全可以偷偷溜出去。
鄰居也反映,那天晚上聽見曾家傳來摩托車聲。
曾萬林養了條兇狼狗防賊,那狗見到生人狂叫不止,可那天摩托車經過,狗一聲沒叫——說明騎車的是自家人。
警察又在摩托車輪胎上檢測到血跡,鐵證如山。
曾萬林認了。
他說,那段時間村里風言風語,說羅兆東跟他老婆不清不白,他心里一直憋著火。
那天是臘月二十三,小年。他在廠里上班,突然接到妻子宋黎枝的電話,問他晚上回不回家。
他本來是要回的,可妻子這一問,他起了疑心——平時她不這樣的。
他嘴上說不回了,掛了電話就騎上摩托車往家趕。推門進屋,正撞見羅兆東光著身子從臥室出來。他沖進廚房拎起菜刀,一刀一刀砍下去,連砍了十幾刀,把人的臉都砍爛了。
羅兆東斷了氣,他還不解恨,又拿刀砍自己的老婆,宋黎枝跪在地上拼命求饒,他才住了手。
然后逼著她一起分尸、裝袋,騎著摩托車扔到了青衣江里。
曾萬林被判了死刑。
宋黎枝作為從犯,也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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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兆東死了,兩條命換一條命。
村子里的人議論紛紛,有人說曾萬林是條漢子,替自己出了氣;有人說他太傻,把自個兒搭進去不值得。
可誰也說不清,這賬到底該怎么算。
羅兆東占了自己干兄弟的老婆,丟了一條命。
曾萬林殺了人,也丟了一條命。
宋黎枝活著,可一輩子活在愧疚里。
三敗俱傷,沒有一個贏家。
那12個女人里,還活著的那11個,大概再也不敢碰別人的男人了。
這世上最不值錢的,就是那點見不得光的感情。用命去換,更是蠢到家了。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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