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廣佛兩地中院同日裁定受理恒大汽車4家附屬公司破產(chǎn)清算,具體情況如下:
1、恒大新能源汽車科技(廣東)有限公司
3月31日,應自然人隆某付申請,廣州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
目前,德勤企業(yè)顧問(深圳)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已被指定為管理人。
該公司注冊地為廣州南沙,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2、恒馳(廣州)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3月31日,應自然人莫某川申請,廣州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
目前,德勤企業(yè)顧問(深圳)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已被指定為管理人。
該公司由恒馳(廣州)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后者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3、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司是恒大汽車設在境內(nèi)的核心投資平臺,是上述兩家公司的直接全資控股股東與間接全資控股股東。其注冊地為廣州南沙,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9.4%,恒大恒馳新能源汽車(廣東)有限公司持股0.6%。
3月31日,應廣州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申請,佛山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組擔任管理人。
4、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月31日,應東莞市泰城食品貿(mào)易有限公司申請,佛山中院裁定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組擔任管理人。
該公司注冊地為深圳,由恒大凱宏投資(深圳)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后者由展全有限公司(香港注冊)全資控股。
![]()
此外,恒大汽車還有4家公司涉及或面臨破產(chǎn):
5、恒大新能源汽車(廣東)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應汕頭市潮陽第一建安總公司申請,廣州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2025年6月25日,廣州中院裁定批準《恒大新能源汽車(廣東)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該公司重整程序,進入債務清償階段。每個普通債權人60萬元及以下債權,100%清償;超過60萬元的部分,清償比例僅0.7%。
同年12月8日,應管理人申請,廣州中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并終結重整程序。
6、恒大智能汽車(廣東)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應廣東海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和廣州神龍道路運輸有限公司申請,廣州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2025年12月26日,應管理人申請,廣州中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并終結重整程序。
上述兩家公司注冊地都是廣州南沙,原先都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2025年11月18日,全資控股股東都變更為廣州聚力現(xiàn)代產(chǎn)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后者是為接盤這兩家公司而專門成立的國企。
7、恒大恒馳新能源汽車(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應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并于3月26日指定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該公司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約99.67%,恒大瑞博新能源汽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約0.33%。
8、恒大新能源汽車(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應上海鑫燕隆汽車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申請,天津濱海新區(qū)法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chǎn)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組擔任管理人。
該公司為恒大汽車7大生產(chǎn)基地中唯一具有生產(chǎn)資質(zhì)的工廠,由國能汽車技術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全資控股,后者由恒大新能源汽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實際全資控股(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合計100%)。
以上兩家公司的管理人都試圖招募投資人進行重整,但前景不容樂觀。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