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跳水運動員全紅嬋所在的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發文稱,已就全紅嬋遭受網暴、惡意攻擊及不實信息一事向公安機關報案,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運動員合法權益,不管涉及任何人,一經查實都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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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代快報》報道,此前網上曝出一個名為“水花征服者聯盟”的微信群,長期有組織地對全紅嬋實施網絡霸凌——P丑圖、起侮辱性外號、惡意抹黑其形象與成績……
另有網傳消息稱,微信群里有近300人,群公告明文標注“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群內長期存在針對全紅嬋的侮辱性外號與人身攻擊言論。群里還疑似有全紅嬋的隊友的賬號,似乎還有多名現役及退役跳水運動員、跳水專項記者乃至裁判,他們似乎并未發言。
需要說明的是,目前相關部門暫未公布對包括群聊、成員在內系列事項的調查結論。
今年3月底,全紅嬋接受《人物》雜志采訪時落淚,稱自己被嘲諷胖,“奧運會結束的一兩個月后我才來例假,然后每天只吃一頓,怎么也減不下去。”全紅嬋稱,自己因此不敢穿短袖短褲,甚至抗拒照鏡子。她還希望不要再攻擊自己及家人朋友。
全紅嬋14歲拿下東京奧運金牌,15歲實現奧運會、世錦賽和世界杯金牌大滿貫,17歲成為中國奧運歷史上最年輕的“三金王”。
但成為公眾人物后,她多次遭到網暴。例如,因傷病回省隊休養被造謠“逃避訓練”;為家人買手機、拍雜志封面被污名化為“炫富”;與隊友跳街舞被批“不務正業”。
其親友遭連帶傷害。全紅嬋的哥哥直播助農被罵“蹭熱度”,父親蓋房被指“用女兒獎金建豪宅”,家門口常年被陌生人圍堵拍攝。
事實上,很多運動員都遭受過嚴重的網絡暴力,受到壓力與傷害,但大部分網暴者往往很難被追責。
如今,全紅嬋所在的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已經報案,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網絡暴力和人格侵害,堅決反對畸形的飯圈文化。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也發布聲明稱,游泳中心一貫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網絡霸凌與造謠抹黑行為,強烈譴責任何損害運動員身心健康、損毀國家隊形象的惡劣行徑。
惡意攻擊全紅嬋的網暴者,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刑委會副主任、新南威爾士大學法律博士趙琮律師向“法度law”分析認為,網暴者面臨的法律后果非常明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他人造謠,辱罵,侵犯肖像、隱私者,需承擔刪除相關內容、公開賠禮道歉或者賠償精神損失等后果。如果情節嚴重,警方可以直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罰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情節特別惡劣,比如長期造謠、有組織地辱罵,就有可能觸及到刑法,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面臨坐牢的風險。
趙琮律師提醒,牽頭網暴者與普通跟風網暴者責任差別較大。牽頭者往往帶頭制造話題、編造謠言、煽動他人,主觀惡意較大,很容易觸及刑事犯罪;而普通跟風者如果只是隨手轉發、評論附和,責任可能僅限于民事層面。“大部分人抱有僥幸心理,認為法不責眾。”
難以鎖定網暴者、受害者舉證難、處理效率低,都是追究網暴者責任之路的痛難點。趙琮律師建議,一是平臺提升預警、下架能力,否則要接受處罰;二是受害人報警后,相關平臺要快速向警方提供網暴者賬號的實名信息;三是降低受害人的舉證難度,警方應主動調取證據;第四,打破“法不責眾”的錯覺,對大量輕微的網暴跟風者用簡易程序批量處理。
“公眾人物對負面評價有容忍的義務,可以被評價,但沒有義務被侮辱;可以被批評,但沒有義務被網暴。人格權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趙琮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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