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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的上海某高校食堂,剛退學不久的鄭某正端著餐盤尋找目標。他鎖定新生小于后,自稱“備考本校研究生的貧困學子”,懇求借用校園卡吃飯。小于的善意換來鄭某的“知恩圖報”——他主動添加微信轉回餐費,并開始編織“好學但困頓”的人設。
在騙取小于的信任后,鄭某先以“母親突發重病”“家教工資未結”為由借走300元,又通過持續微信聊天強化“上進青年”形象。當學生催債時,他巧妙采取“小額還款+新借口”策略,制造“暫時困難但誠信可靠”的假象。這種“放長線釣大魚”的手法,讓鄭某在七個月內,以相同套路在自習室、圖書館、操場等場所連續詐騙11名學生,涉案金額累計1.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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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鄭某再一次行騙時,被學校保衛處識破并被扭送公安機關。原來鄭某之前是某高校在讀碩士研究生,因個人原因退學后一直通過“打幣”維持生計。“打幣”一種跟著客服做任務獲得一定返現,一般是通過在平臺充值及打賞主播的方式來賺取傭金。由于“打幣”需要不斷充錢,鄭某就將目標瞄向了在校大學生,打起了利用學生群體單純善良特質的歪心思。
2023年11月,鄭某在高校行騙時被保衛處識破并扭送公安機關。原來鄭某之前是在讀研究生,因個人原因退學后靠“打幣”維生——通過平臺充值打賞主播賺傭金。因需不斷充錢,他盯上學生群體,利用其單純善良特質,編造借口詐騙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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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黃浦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何俊律師擔任鄭某一審辯護人。何律師閱卷并會見鄭某后,針對他“有借條、還款記錄不構成詐騙”的誤解進行釋法明理。鄭某最終承認,在明知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母親治病”“家教保證金”等理由博取學生同情,通過小額還款制造還款假象,進行行騙的事實。在律師協助下,鄭某全額退賠違法所得,獲得了被害人諒解。最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鄭某罰金人民幣一萬六千元。
律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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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上海市三石律師事務所律師 何俊:樂于助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生活中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身邊人的好心,通過編造凄慘故事來博取他人同情,進而實施詐騙。學生群體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善良而富有同情心,防范意識較弱,在此提醒廣大學生,當我們想要幫助他人時,既要保持善良的本心,也要擦亮辨別的眼睛。一旦發現被騙,務必注意第一時間保存證據(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及時報警,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以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來源
來源: 上海黃浦
編輯:陳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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