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手教育資訊、升學政策解讀
西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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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西南科技大學,英文譯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學校設有材料與化學學院等19個學院,在工學、理學、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設本科招生專業67個;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4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1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8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重點建設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學校現有兩個教學校區:青義校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青龍大道中段59號)、西山校區(四川省綿陽市西山南路4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教育部“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接受各級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招生計劃、學制和畢業條件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使用原則,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專業建筑學學制為五年,其余為四年。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實行學分制,本科專業的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專業為四到七年)內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西南科技大學相應學士學位。
第十三條 學校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聯合培養優秀本科生。根據當年雙方學校商定的專業和名額,我校擇優選派本科生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學習。聯合培養學生實行“2+2”學習模式,即大二、大三學年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學習。聯合培養學生完成學業后,其畢業證書加蓋雙方學校印章、雙方學校校長簽名章,學位證由西南科技大學頒發。工程力學專業由學校與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空氣動力研究與發展中心三方聯合培養。
第十四條 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相應條件后頒發西南科技大學相應專業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國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四川省教育廳領導下,參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按專業和學科專業類相結合的招生模式,學生完成大類基礎培養階段后,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或轉專業。
第十七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批次依據“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原則,按執行計劃數1:1比例投檔,對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健康狀況滿足專業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原則上予以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模式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八條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面向全國普通高校規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總成績作為進檔及專業安排的依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高水平運動隊等不安排分省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九條 學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錄取并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符合各項條件且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調劑到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調劑專業依據該專業組考生報考熱度由高到低排序進行分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學校會計學(ACCA)、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報考該專業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第二十一條 外語類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應試外語語種與專業相同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僅能以英語、日語或俄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專業課程采用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認可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折算規則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各省級招考機構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排序,若相關省份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總分、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成績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總分、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低于1.60米,慎重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
我校錄取四川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上20分(含20分)。
第二十四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兩個專業,建議具備一定美術基礎的考生報考。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需要特別指出:
1.對于符合《指導意見》第一部分情況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專業:應用化學;
3.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應用化學、建筑學、城鄉規劃、數字媒體藝術;
4.患有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音樂表演專業,請考生謹慎報考。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要求,學校將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其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錄取分數
2025年,西南科技大學在川招生專業數量達到66個,覆蓋工學、農學、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9個學科門類,其中工學類專業38個,占比最高;理學類和管理學類專業均為6個,并列第二。
物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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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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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文鏈接
綿陽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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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并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綿陽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Mianyang Teachers' College 。
第三條
辦學地址:學校現有高新校區、游仙校區兩個校區,具體地址如下:
1、高新校區: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
2、游仙校區: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仙人路一段30號
學校各學院所在校區及2026年各專業新生的就讀校區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專業計劃情況公布為準或詳見《綿陽師范學院2026年新生報到指南》。
第四條 我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學校,是以本科生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綿陽師范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且達到畢業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學校為綿陽師范學院。
二、招生計劃、學制和畢業條件
第九條 學校以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等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方案,由校長辦公會審定,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同時也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中發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計劃的1%,用于調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的狀況。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和辦法須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將使用情況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十一條 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校與四川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綿陽職業技術學院、瀘州職業技術學院等學校聯合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采用“1+3”(即1年在本科院校,3年在高職院校學習)培養模式,僅面向四川省考生招生。中職畢業生通過對口本科招生考試錄取,普高畢業生通過普通高考錄取。聯合培養“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學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學生按要求修完聯合雙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教學內容,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綿陽師范學院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頒發綿陽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三、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第十三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不設置單科限制,不設置男女比例限制,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非英語類考生填報英語專業請謹慎填報),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以英語為主,輔以日語和德語。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比例均為100%;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 作為錄取和專業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
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針對我校招生專業,特別需要指出: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園林、學前教育、體育教育。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藝術設計、地理科學。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數字經濟、審計學。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4.報考師范類各專業的考生應五官端正、口齒清楚,沒有明顯身體缺陷。對存在明顯身體殘疾或語言障礙的考生,請謹慎填報師范類相關專業。報考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條
1.我校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與志愿相近或相關的專業;若志愿相近或相關的專業滿額,則調劑至未滿額專業;其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作退檔處理。
2.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位順序進行錄取。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則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則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的順序;“3+1+2”選考科目省份歷史類則按照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的順序,物理類則按照數學、物理、語文、外語的順序;“3+3”選考科目省份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依次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對于我校招收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其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2.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依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原則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四川省的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省控線上30分(含30分)。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排位規則確定先后順序;若省(直轄市、自治區)沒有排位規則,以綜合分投檔的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以專業成績投檔的則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
3.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依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原則進檔藝術類專業考生,依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排位規則確定先后順序;若省(直轄市、自治區)沒有排位規則,以綜合分投檔的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以專業成績投檔的則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確定順序錄取。
4.我校音樂學與舞蹈表演專業對專業成績認定以及唱法、樂器種類、舞種的要求說明:
(1)音樂學(師范),認定音樂教育類(聲樂主項)或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唱法為美聲唱法或民族唱法,器樂主項不限器樂種類。(建議鍵盤類:鋼琴,手風琴、電子鋼琴的考生;民樂類:竹笛、二胡、古箏;西洋管樂類:長笛、單簧管、古典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西洋弦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流行器樂類:電吉他、電貝斯、民謠吉他、流行小號的考生報考。)
(2)音樂學(非師范),認定音樂教育類(聲樂主項)或音樂教育類(器樂主項)專業成績。聲樂主項不限唱法,器樂主項不限器樂種類。(建議鍵盤類:鋼琴,手風琴、電子鋼琴;民樂類:竹笛、二胡、古箏;西洋管樂類:長笛、單簧管、古典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西洋弦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流行器樂類:電吉他、電貝斯、民謠吉他、流行小號的考生報考。)
(3)舞蹈表演專業,認定舞蹈類專業成績,舞種為:中國舞。
第二十條 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專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新生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根據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復查。對錄取的四川省級公費師范生還需進行審核面試,對藝術和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還需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錄取分數
2025年,綿陽師范學院面向全國27個省份招生,總計劃為5150人,其中在四川省招生4267人(含區域教育均衡發展專項29人),占比超過80%,是絕對的招生主力。其他省份的招生名額較少,以云南(20人)、內蒙古(42人)等周邊省份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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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文鏈接
綿陽城市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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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
綿陽城市學院是由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主管單位為四川省教育廳,辦學性質為非營利性。
安州校區:四川省綿陽市安州區濱江西路北段11號
游仙校區: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三星路11號
二、招生計劃、學制和畢業條件
學校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人數為準。
學校本科專業學制為四年,專科專業學制為三年。
學生學習期滿修讀完本專業教學計劃全部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頒發綿陽城市學院具印的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綿陽城市學院授予的學士學位證書。
三、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我校各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正式調檔比例為1:1。
2.招生專業及計劃:我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同時,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為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用于解決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3.同分排序規則:進檔后排序時,若投檔成績相同,遵從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應科類的同分排序規則要求。
4.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5.專業安排:我校根據進檔考生投檔總分排序,按照“專業清”方式安排考生志愿。在無法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時,按照“專業清”方式依次檢索,滿足考生其他專業志愿。原則上不進行專業調劑。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
6.我校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遵從生源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投檔規則。
7.加分政策: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8.應往屆與男女比例:對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9.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10.考生填報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檔資格,以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實施規定為準,我校所述各專業錄取原則僅針對進檔考生。
11.我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指導意見》第一部分所列情況,學校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學籍。
四、錄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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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文鏈接
來源:綜合自各校官微及網絡
編輯:Helen
審核: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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