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依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華東師范大學2026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2026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
考生需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 (https://bm.chsi.com.cn/),然后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注冊報名,報名時間為 2026年5月12日-30日12:00,按系統要求填寫信息并確認提交后打印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報名平臺,上傳的申請表必須清晰可見。
四、選拔程序
(一)
學校初審
對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
初審結果將于 2026年6月3日15:00發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看。
(二)
考生志愿填報
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6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
學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我校初審合格名單的基礎上,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入圍校測的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圍校測。
學校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校測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布。 投檔后不參加學校校測者,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五、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組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以及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數學、語文、外語單科高考成績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擬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市教育考試院官網提供綜評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被我校綜合評價批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投檔錄取。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與后續錄取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學校在初審和考核期間,將按照《華東師范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要求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評審的參考。
(三)高考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的,將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其他合適專業。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針對我校招生專業,特別需要指出: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心理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態學、藥學;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地理科學;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四)我校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愿填報工作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討論決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及其他
(一)學校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本科招生網: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
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簡章由華東師范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 | 本科生院 招生辦公室
編輯 | 夏雨島
上觀號作者:華東師范大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