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陽縣人民政府
關于國道307線汾陽至晉陜界改線工程項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為了提高國省干線運行效率、拓展中陽縣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城市環境及緩解交通壓力,經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國道307線汾陽至晉陜界改線工程項目。目前,該項目已啟動前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主體
本次土地征收主體為中陽縣人民政府,由枝柯鎮人民政府、寧鄉鎮人民政府、金羅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土地的征收工作。
二、征收土地范圍
本項目公路建設用地擬征收范圍涉及我縣3個鎮19個村及關帝山林局枝柯林場,分別為:枝柯鎮谷羅溝村、馬家峪村、南大井村、上橋村、枝柯村,寧鄉鎮馮家嶺村、柳溝居委會,金羅鎮北坡村、岔上村、溝底村、金羅村、羅家峁村、蘇村村、西合村、熊熊山村、水峪村、堯峪村、姚家嶺村、張子山社區,枝柯林場。公路建設用地具體位置以實際占地線位為準。
三、征收土地目的與用途
征收土地目的:解決國道307線汾陽至晉陜界改線工程項目用地需求。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四、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1.調查時間:本通告發布后30個工作日內展開調查。
2.調查地點:國道307線汾陽至晉陜界改線工程項目擬征地地塊。
3.調查程序:
由所涉鎮組織有關人員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面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現場調查。相關權利人應持權利證書配合調查人員現場清點、登記、確認。現場調查清點后,填寫《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所有參與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4.調查人員:
項目涉及的村兩委干部及相關權利人,縣自然資源局、縣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人社局、縣項目建設工作專班、所涉鎮人民政府及項目公司指派的工作人員。
5.相關要求: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和相關權利人應按規定的時間參與調查、清點、確認工作。
(2)對不能直接到場參加的,應當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
(3)對不能直接到場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參加的,由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清點后,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中寫明情況并由調查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五、通告期限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公示時間為十五個工作日,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計算。
六、其他事項
1.本通告發布之前,已對公路建設用地范圍內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了航拍,并留存了影像資料。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堆放的物品,搶栽、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并應自行清除。拒不清除的,將依法組織清除。以搶栽、搶種、搶建等非法行為騙取征遷補償費的,依法沒收非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廣大群眾應當顧全大局,自覺維護正常的征遷秩序,積極主動配合征遷工作,全力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對暴力抗拒、阻礙征地拆遷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通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鎮、村委會予以張貼發布,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開。
特此通告
中陽縣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來源:中陽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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