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朋友發的法院執行裁定書,他跟曾經的合作伙伴終究是走向了分道揚鑣,且對簿公堂。
對方我接觸過幾次,相貌堂堂,很有大老板的派頭,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喜歡談修行,他經常跟一些居士坐在一起交流心得,還勸我們要放生。
反正一套套的,讓人覺得這個人慈悲為懷,甚至有些神神叨叨的。
當時朋友的業務跟這個人有關聯,他們認為彼此可以“強強聯合”,合作共贏,但一兩年時間就散伙了,經濟糾紛主要是對方借了朋友20萬周轉,一直沒有還。
后來電話不接,還把朋友拉黑了,于是朋友就到法院起訴,官司是贏了,但對方名下沒有一點銀行存款、房產、證券等可供執行的財產,現在只能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也沒什么用,他已經多次被執行過了,這20萬夠嗆能要回來……”他找律師打官司就花了兩三萬,也就是說他雖然贏了官司但還是虧的,律師告訴他作為申請執行人享有的債權依法是受法律保護的,但能不能要回來錢取決于被執行人是否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律師的建議就是盡量去找對方的財產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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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意場上,類似的事情我見過多次,有的人一開始就存在主觀惡意,有的人則是含有“形勢所迫”的因素。
前者當然沒什么可說的,后者則往往讓人唏噓。
比如朋友這種情況,他認為對方最初也沒有想著去坑人,但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投資失敗,隨著資金鏈斷裂,最后就一步步走向了這種地步。
我手機上還有這個人的聯系方式,點開頭像發現已經幾年沒有動態了,想問問他具體情況,但又覺得不合適。
后來朋友找到了他,對方表示“有錢再還,現在確實沒錢”,至于具體什么時候,他說不出來,朋友感嘆這筆錢不知道猴年馬月能要回來,“怪我自己判讀錯誤,看錯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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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就說明很多人所謂的修行是經不起考驗的,平常自我感覺良好,但碰到困難就現了原形,過去都是夸夸其談,紙上談兵而已。
我看有的老板說要找個山去修煉,紅塵太喧囂太浮躁了,讓人靜不下心來,必須有個清靜的道場才能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