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四川綿陽有一家企業,在長達十年的時間里,取河水作為飲用水售賣到餐飲、酒店,用途包括制作餐食、酒類以及飲料等銷售。
正常人的第一反應:臥槽,還有這種事?這地兒沒監管嗎,這得影響多少人的身體健康?
但上網一搜,事情雖然屬實,關鍵點卻變了:未經批準擅自取水,屬于違法行為,要被處2萬到10萬的罰款。以及,會被吊銷取水許可證……河水被當飲用水賣了10年,討論重點卻是有沒有辦手續,怪諷刺的。
難道10年里,沒有人負責,沒有做過水質檢測,沒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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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關注這樣的側重點,也是有“好處”的。比如處理起來會簡單很多,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有清晰的處罰標準,那就好調查,好定性,好結案。
換言之,非法取水,就是個行政違法,罰錢、整改就可以了,沒什么連鎖責任。
可若是把“飲用安全”看作關鍵,那有沒有污染,他們具體賣了多少年,影響了多少人等等,就變得非常復雜了。
甚至一旦往這些方向去查,還會牽出一大堆更麻煩的東西,食品安全刑責、監管失職、大規模追溯賠償……每一條都是燙手山芋。
重點不同,性質就不同。
一個公共健康風險,就可以被降級為手續不規范。
罰款就行,沒有受害者,沒有賠償,沒有追責。
但,這非法取來售賣的水,究竟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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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知道。
河水,不代表一定有害。真正的風險在于,有沒有經過處理?處理到了什么標準?(當然前提不能是前幾天曝光出來的那種連“澆麥”都不敢用的紅色河水)
沒有經過處理的“野生河水”,細菌、病毒、寄生蟲卵都是可能的,畢竟這跟你直接舀回去煮開了喝還不一樣。更隱蔽的還有來自農業和生活污染的氨氮,以及重金屬等化學污染。短期沒感覺,長期很麻煩。
所以,這非法取來的水,有沒有先處理,再售賣呢?
我也非常好奇,查閱了七八家媒體的報道,然而都沒有得到答案。
事實上,沒有答案,本身就是一種答案。
目前找到的官方信息,僅限于“取水屬實”、“用途為生產及消防用水”、“已停止取水”。沒有任何有關“水質處理、凈化流程、檢測結果”的消息。
注意,生產用水并不等于飲用水,因為在現實中,生產用水的要求可以低很多,不一定符合“吃進肚子里”的標準。
更有意思的是,澎湃新聞一篇報道里提到:記者聯系該企業,對方回應,去問相關部門。然后掛電話。
這底氣,杠杠的。
但有凈化設備的企業,會這樣回答嗎?
所以我說,這本身也是一種答案:如果進行了規范的處理,一般是可以直接說出來的。企業完全可以講,“我們有凈化設備”,“我們有檢測報告”,“我們符合某某標準”……并且這樣回應,將會減少大量輿論的聲音,于他們而言,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
可現在,什么都沒說。這在我看來,可能就是簡單過濾、沉淀之類,而非標準消毒。
入口之物,本該有最清晰的邊界。食品安全,是底線;做人做事,是底線;監管失守,更是底線……可若連這些都能被改寫、被回避。那么,下一次呢?
下一次,被吞下去的,可能就不只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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