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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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上海科技大學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發布訃告,沉痛哀悼王晨輝教授。
訃告稱,王晨輝教授因奮不顧身營救至親,不幸溺水遇險,經全力搶救無效,于5月1日19時46分永遠離開了我們,終年39歲。
王晨輝出生于一個普通的南方農村家庭,讀書時的課余時間在農忙時要干農活,農閑時課余是一個放牛娃。2004年,他選擇了北師大的生物專業,本科畢業后保研到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繼續攻讀博士學位,之后赴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在美國科學院院士、HHMI研究員、卡耐基研究所胚胎系的Allan Spradling實驗室工作學習,利用模式生物果蠅探究腎臟功能及穩態維持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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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之外,他還喜歡看書,打籃球、排球,下象棋,旅行和看電影等。雖然和愛人都從事科研工作,但是他們約定在家里不談論科研上的事情,在工作的時候盡情工作,在生活中盡情享受生活。
訃告介紹,王晨輝教授為人忠厚謙和,胸懷大愛,他義無反顧以生命守護至親,用無私與勇敢詮釋了一位父親的深情與責任,令人動容,更讓我們深感痛惜。
那么,他為營救至親而不幸溺亡,能否申請見義勇為?
業內人士表示,按現行法規和上海相關規定,王晨輝為營救至親不幸溺亡,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對見義勇為,多數省市都有規定,《上海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強調:見義勇為須是無法定職責、法定義務前提下,為保護國家、公共、他人利益而施救。也就是說,救助有贍養或者撫養義務的直系親屬、監護人救被監護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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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長江故道老江河段,一輛滿載著15人的中巴車從小渡輪上滑向江心。車內有兩人以各自的手肘敲碎車窗玻璃,一個在外接,一個在內送,將困在車中的人紛紛救出。當兩人最后游向渡輪時,聽說車內還有一名小孩,便再次從船頭游向中巴,這一次兩人卻再也沒有游回來,雙雙沉入江底。
發生在湖北省監利縣三洲鎮東北村老江河渡口的這起感人故事,在引起各界震動的同時,兩位英雄的家屬卻遭遇了不小的尷尬:搶救自己的親人算不算見義勇為成為他們心中的疑問。因為出事當天,中巴車上共有15個人,除最先逃出車外的周某友和中巴車主陳某壽以及陳某壽的孫子陳某外,其余9人分屬付紹移和肖勇的親屬。付紹移和肖勇分別救起的4個人和5個人,都是各自的親屬。
還有,2011年9月,江西省撫州市孝橋鎮撫河流域,36歲的楊小蘭只身救起5個孩子,自己溺水身亡。獲救小孩都是親戚,一個是她自己的兒子,三個是她大哥的小孩,另外一個也是親戚的小孩。當時,她的這種行為算不算見義勇為也曾引起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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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溫馨的張正祥一家。(來源:華西都市報)
10年前,2016年6月10日,幾個成都家庭一次愉快的端午郊游,不幸演變成一場悲劇。在成都郫縣安德鎮全家大壩——朋友肖軍、喻春祥乘坐的皮劃艇被漩渦掀翻。為了營救兩人,于強、張正祥相繼跳入水中,不幸的是,最終3人死亡,僅喻春祥1人生還。
根據安德鎮政府和死者家屬的申報材料,當地綜治部門在7月初給出了認定意見:認定于強、張正祥二人屬于施救落水的同伴,組織召開見義勇為審核認定小組審核,最終認定——不屬于見義勇為。
因為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的規定,其中第二條: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義務以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各種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
而此案例是5個朋友家庭,屬事先邀約,邀約就是一種“特定的義務”。因此,張正祥和于強下水救遇險的邀約對象,行為屬于特定義務范圍內。當時審核認定小組開會的時候,來自多部門的9個認定成員都一致認為,無法認定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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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敢為蒼生說人話,位卑未敢忘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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