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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速覽】
4月21日,長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4月18日18時42分,接群眾報警:潞州區某商場1樓疑似有人墜樓。
經現場勘查、調取視頻監控、調查走訪,查明:張某(女,31歲)于當日17時45分獨自進入商場,于18時40分左右上到商場4樓,翻越欄桿后墜落,排除刑事案件。
【律師解讀:"排除刑事案件"意味著什么?】
一、不是"意外",不是"他殺",而是"自殺"
警方通報用了"翻越欄桿后墜落"的表述,結合"排除刑事案件"的結論,可以判斷:
這不是一起刑事案件,而是自殺事件。
"排除刑事案件"意味著:
沒有他人實施故意殺人、傷害等犯罪行為
不存在推搡、毆打、脅迫等外力因素
死亡原因是自身行為導致
二、家屬有異議怎么辦?
如果家屬對警方結論有異議,法律上有多條救濟途徑:
申請復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申請復核: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民事途徑:如果認為商場存在安全隱患,可提起民事訴訟
但需要注意,舉證責任在主張方,需要提供新的證據或線索。
三、商場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這取決于具體情況:
欄桿高度符合標準、警示標識齊全 一般不承擔責任
欄桿高度不足、存在安全隱患 可能承擔部分責任
未及時發現并制止自殺行為 一般不承擔責任(無救助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公共場所經營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但安全保障義務不是無限責任。
【網絡傳播的法律風險】
此類事件發生后,網上往往會出現各種猜測和謠言。
律師提醒:
不要編造"內幕""真相"等虛假信息
不要傳播未經證實的死因猜測
不要對死者及其家屬進行人身攻擊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5-10日拘留+罰款。
一條生命逝去,令人痛心。
無論原因如何,請尊重逝者和家屬的隱私,不要讓悲劇成為流量的狂歡。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在經歷困境,請記住:
生命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求助不是軟弱,是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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